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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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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4-030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15年1月17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本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4年12月12日17:00点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4年12月12日17:00 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珍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388855

联系传真:027-81383847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代表)信息姓名(名称) 联 系 电 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若存在股东共同推荐的情形,则请将股东的详细持股情况附后。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 真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填写)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填写)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4-03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1月17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本公告发布之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五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符合前述条件的单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可推荐1名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4年12月12日17:00点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为本公司董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4年12月12日17:00 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珍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388855

联系传真:027-81383847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代表)信息姓名(名称) 联 系 电 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若存在股东共同推荐的情形,则请将股东的详细持股情况附后。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 真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填写)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填写)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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