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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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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57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科锐北方于2014年1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88%。本次减持后,科锐北方持有公司股份93,054,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309%,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完成前后,科锐北方持有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科锐北方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科锐北方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也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及其他承诺。

 3、科锐北方承诺:自2014年8月22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含2014年8月22日减持的0.9163%)。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科锐北方本次减持股份主要是应部分股东基于自身资金的需要而做的减持,公司高管层持股数量变动不大。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58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概述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科锐北方于2013年3月6日、2013年3月7日、2014年8月22日、2014年11月28日和2014年1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43%。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编号2013-007、2013-008、2014-041、2014-056和2014-057)。

 科锐北方于2014年12月1日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93,054,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309%,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权益变动情况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科锐北方持有公司股份103,956,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252%;本次权益变动后,科锐北方持有公司股份93,054,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309%。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合计10,9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43%。

 2、截至本公告日,科锐北方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615,800股(内容详见2014年8月28日、2014年9月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处于质押状态。

 除上述股份处于质押以外,科锐北方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剩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科锐北方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科锐北方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也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及其他承诺。

 3、科锐北方承诺:自2014年8月22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含2014年8月22日减持的0.9163%)。

 4、科锐北方本次减持股份主要是应部分股东基于自身资金的需要而做的减持,公司高管层持股数量变动不大。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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