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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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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4-07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核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27 日下午收市后,公司从部分开户银行获悉公司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乐电天威)报告其所有机器设备被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封、公司及乐电天威同时收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逾期及追加担保事项通知书》。为进一步核实上述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8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核实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的核实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逾期未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借款人乐电天威及担保人本公司和天威保变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有关该诉讼事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经核实,截止目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根据《民事裁定书》[(2014)京铁中民(商)保字第171号]冻结了公司四家开户银行账户存款,冻结的存款总额为102,872,392.57元,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分行账户(公司基本账户)存款、招商银行乐山分行账户存款、交通银行乐山分行账户存款、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账户存款。公司名下其他资产不存在被司法查封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机器设备被查封的核实情况

 乐电天威因停产技改无经营收入来源,为确保乐电天威停产技改期间到期债务的偿还,乐电天威另一股东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威保变,持有股比49%)于2013年3月至9月通过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兵装财务公司)向乐电天威提供了六笔共计29726.50万元的委托贷款,乐电天威以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了抵押担保。截止目前,乐电天威上述借款已逾期。为此,兵装财务公司向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11月27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根据民事裁定书[(2014)京铁中民(商)保字第200号至第205号]查封了乐电天威所有机器设备,查封期限为一年。

 三、关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逾期及追加担保事项通知书》的核实情况

 乐电天威于2011年1月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了融资租赁借款。公司与乐电天威另一股东天威保变按出资比例为该笔融资租赁借款提供了按份责任担保。根据合同约定,乐电天威应于2014年11月22日支付第十五期租金10,467,270.63元。截止目前,该笔融资租赁借款剩余租金和利息合计为6281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收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逾期及追加担保事项通知书》,通知称“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乐电天威已构成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违约。要求乐电天威支付到期应付租金人民币10,467,270.63元。并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自租金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所计算出来的违约金。要求承租人提供进一步担保。否则,将依据《融资租赁合同》规定采取进一步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主张所有租金和应付账款加速到期,取回租赁物,行使《保证合同》下的权利等。”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存款,短期内可能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资金支出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已向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交解除查封申请并提供担保,请求解除被冻结银行账户存款。

 2.乐电天威已于2011年11月停产,本次法院对其所有机器设备的查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收入造成影响。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在金融机构债务余额约为6.77亿元,其中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已起诉金额为3861万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已起诉金额为39741.76万元,同时已收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金逾期催款通知。公司已于11月17日通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乐电天威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以前,不排除上述其他债权人对公司及乐电天威采取进一步的诉讼、保全措施。

 公司认为,上述事项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有关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 临2014-07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8日起连续停牌。

 公司已对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于2014年12月3日将核实结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请投资者查阅详细内容。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3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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