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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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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4-06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1日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5日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北洼西里12号中建紫竹酒店三层五洲厅

 5. 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裁官庆

 7.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5名,持有股份数量为17,711,336,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533,980,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5%;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7,355,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屈宪纲律师、高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 中国建筑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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