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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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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拨付政府财政补贴资金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8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拨付政府财政补贴资金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晚收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下发的《关于拨付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扬广府发[2014]155号),通知如下: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扬州市广陵新城建设指挥部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9日签订了《扬州市广陵新城土地一级开发战略合作备忘录》。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积极参与广陵新城的招商项目,极大改善了广陵新城的招商环境,截至目前,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已经成功引入的各项目开发、建设或销售情况良好。

 鉴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为扬州广陵新城的基础建设和招商引资做出的巨大贡献,经研究决定,拨付给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扶持资金(奖励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

 目前,区政府尚未明确该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待收到款项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会计师沟通后确定具体会计处理。因此该笔财政补贴是否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款项的支付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8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9日、201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详见公告:2013-22、2013-28)。根据发行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年利率区间的议案》,并经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2014-75、2014-85)。

 本次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PPN28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核定定向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工具,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14-46)

 近日,公司在《通知书》的额度内完成了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7.5%。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择机完成第二期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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