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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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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G20141201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1日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名,代表公司股份756,954,3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8718%: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公司股份704,301,4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6638%;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名,代表公司股份52,652,9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80%。

 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周文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华瑞银行的议案》。

 同意756,954,0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25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756,948,2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250股,弃权58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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