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条款及股东大会授权,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七批),原股权激励对象董园园、段明强2人因离职触发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公司需回购并注销此2人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49,512股。(相关决议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4-030)。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六批)中,包含董园园、段明强2人股票共计49,512股,因2人提出离职,亦未能及时办理回购手续。(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4-035)。
上述需要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024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于2014年12月2日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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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