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320004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7年8月2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1月27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2800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11,611,232.82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00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12月3日 |
除息日 | 2014年12月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12月5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年12月3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4年12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4年12月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登陆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代销机构进行咨询。
(4)代销机构
华夏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齐商银行、渤海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郑州银行、华侨银行、包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德邦证券、长江证券、南京证券、华泰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浙江)、平安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中航证券、东莞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中国中投证券、山西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金元证券、兴业证券、天相投资、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中国民族证券、申银万国、财通证券、信达证券、日信证券、华龙证券、华福证券、华融证券、大通证券、方正证券、中原证券、国海证券、西南证券、东兴证券、财达证券、国金证券、华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红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华鑫证券、华安证券、国盛证券、深圳市新兰德、长量基金、天天基金、增财基金、数米基金、众禄基金、好买基金、和讯信息、浙江同花顺、腾元基金、展恒基金、一路财富、北京钱景、晟视天下、宜信普泽等。
(5)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