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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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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4-03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北京时间上午9点30分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普通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现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北京时间上午9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二楼四季厅(地址:上海市迎宾一路368号,参会交通路线图请见附件4)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如下:

 普通决议案

 1. 关于公司向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议案1和议案2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和《为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点至下午4点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传真:021-6268 6116。

 2. 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至12月25日(星期四)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2号东航机关1号楼307室(上海市虹桥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 200335(来信请署明详细地址,以便本公司回复)。

 3.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2号东航机关1号楼307室(上海市虹桥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 联系电话:021-22330922/22330925。

 3. 联系传真:021-6268 6116。

 4. 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3、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4、参会交通路线图

 

 附件1: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___________先生(女士)(附注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附注2):

 ■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附注5):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附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附注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 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 “弃权”或“反对”)内填上 “√”(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 上述议案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普通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4. 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5. 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6. 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7. 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北京时间上午9点30分在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举行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附件3: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

 

 投票日期: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A股收市后,持有东方航空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公司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公司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公司与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飞机融资租赁框架协议>》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4:参会交通路线图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址:

 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二楼四季厅,位于上海市迎宾一路368号。

 地铁路线:

 可乘坐地铁10号线至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站下车,步行约10分钟抵达。

 公交路线:

 可乘坐806路、807路、1207路至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站下车,步行约10分钟抵达。

 行车路线:

 从延安高架路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出口离开,沿迎宾一路直行约500米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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