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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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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从“计划经济”迈入“市场经济”
□方正证券 梅韬

 □方正证券 梅韬

 

 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

 此次《指导意见》共十一节,39 条,涵盖范围较广,包括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民用和社会事业等多个领域。同时明确提出政府做投资引导,多次提及创新。我们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的目的是为了在传统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引入民间资本。

 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由于盈利性较低,公用事业属性较强,一直以来由政府主导投资。政府主导投资的“计划经济”模式在初期为设施的快速建设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带来多方面问题,如投资效率较低、市场化程度较低等。近年来政府财政收入放缓,支出压力加大,公共服务等领域亟需新的资金增量。而随着“国发60号文”在投融资机制创新的明确提出,社会资本势必将以更灵活的方式进入该领域,从根本上改观众多领域受制于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的困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跨入“市场经济”模式。

 市场化机制建立的本质是用经济杠杆来提升企业加大环保投资的力度。社会资本介入下的“市场经济”模式将有利于相关领域更加市场化,除本身的投融资创新外,相关的市场化机制也有望建立,尤其是在工业企业相关的环保领域。如《指导意见》明确提到的“碳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机制的建立,包括“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将长期利好节能环保相关产业,市场空间将由传统的“投资测算”方式转为“经济性”测算空间。以电厂排放二氧化硫为例,在没有排污权等市场机制的背景下,市场空间由达标决定,总量有限,但在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利益刺激下,除达标以外,企业有望在有经济性的条件下追求更多的减排空间,脱硫改造市场空间将显著扩大。

 在《指导意见》附件中还明确提到分工的牵头部门以及落实时间点,可见该文件执行的迫切性所在,按照附件罗列,2014年年底将由发改委落实大力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试点等将在2015年3月份落实。由此可预期四季度及明年一季度,环保板块有望进入一个细分政策密集催化期。

 《指导意见》将从三个层面利好环保及公用事业板块:一是,解决市场长期担心的政府财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环保投资增量资金的疑虑;二是,公用事业领域投资由“计划经济”迈入“市场经济”,有望使得市政环保领域更加市场化,尤其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的板块。三是,排污权,碳权,第三方运营等配套机制的推出将打开工业环保治理市场的空间,市场化机制的建立使得工业环保治理进入发展的黄金期。

 投资方面,长期看,公用事业由“计划经济”跨入“市场经济”有望激活市场化程度较低的水务市场,有望掀起国内水务市场的第二轮投资并购热潮,结合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发挥其本身的资源优势,水务公司有望进入内生外延并起的成长期。

 从后续细则来看,第三方治理尤其是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将直接利好专业第三方运营公司,使得未来可收购及投资项目增多;水权交易推进有助于再生水市场的提前启动,利好具有再生水水资源的公司以及有再生水工艺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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