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锁定期
本次鹏欣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3、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如上述任一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4、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前述之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条款外,协议未附带任何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5、违约责任条款
(1)协议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发行对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股份认购款,发行对象应向发行人支付相当于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5%的违约金。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或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涉及之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Golden Haven 100%股权。Golden Haven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姜照柏先生,与本公司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Golden Haven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2.03亿元。综合考虑奥尼金矿历史情况,生产开工前期建设资金投入,同时体现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盈利能力提升的有力支持,交易对价确定为4.5亿元。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矿产资源开发业务拓展到黄金行业,有利于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抵抗行业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长期竞争优势。
2、交易对手方Star Dream基本情况
(1)Star Dream基本情况
Star Dream Investments Limited为注册于British Virgin Island性质为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的公司,注册地址为:P.O. Box 957,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2)Star Dream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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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Star Dream实际控制人为姜照柏先生。
(二)交易标的Golden Haven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olden Haven Limited
企业性质: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地: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地址: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已发行股份:1股
2、Golden Haven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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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Golden Haven由注册于BVI的Star Dream全资持有,其实际控制人为姜照柏先生。
BEK Holdings持有CAPM 26%股权,属南非BEE法定群体之一。
3、Golden Haven章程等文件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Golden Haven章程等文件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4、Golden Haven原高管人员的安排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Golden Haven原高管人员进行调整。
5、Golden Haven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Golden Haven的主要资产为其拥有的CAPM 74%的股权。
CAPM全称为China African Precious Metals (Proprietary) Limited,于2010年3月24日在南非注册设立,企业性质为私有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1st Floor SUI HING HONG Building,17 Commissioner Street,Gauteng,授权股本10,000股普通股,发行股本100股普通股。
CAPM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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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Golden Haven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Golden Haven系持股型公司,本身未开展任何实际经营业务。其下属公司CAPM拥有南非奥尼金矿相关资产。奥尼金矿距约翰内斯堡西南175公里,占地约93.17平方公里,金矿位于Witwatersrand盆地。
根据国际知名矿业和勘探咨询机构 Minxcon发布的依据JORC标准编写的(《An Independent JORC 2012 Technical Report on the Mineral Resources for Orkney Mine》),截至2014年4月,该宗矿业权(NW30/5/1/2/2/76MR)黄金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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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相当于《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中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7、Golden Haven财务信息摘要
Golden Haven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下经中审亚太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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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估情况
(1)Golden Haven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情况
中联评估对Golden Haven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中联评报字[2014]第122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确定截至2014年6月30日,Golden Haven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20,268.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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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Golden Haven持有的74%比例的CAPM公司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及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2)CAPM采矿权评估情况
经纬评估对CAPM所拥有的南非奥尼金矿采矿权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经纬评报字(2014)第192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得出该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43.46亿元。
中联评估通过对委估采矿权名称、取得方式、性质、原始入账价值、摊销政策、摊余价值进行复核,以及对经纬评报字(2014)第192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复核的基础上,直接引用了经纬评估的相关评估结果。
采矿权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① 评估方法
本项目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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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矿产资源储量
以Minxcon出具的《An Independent JORC 2012 Technical Report on the Mineral Resources for Orkney Mine North-West Province, South Africa, on Behalf of China Africa Precious Metal(Pty) Ltd》中的资源储量为基础。
③ 金价、产品价格
综合考虑2009年至2014年6月的国际黄金价格实际价格走势并参考世界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黄金价格预测,本次评估采用的黄金基准价格为1,250美元/盎司。
本次评估产品方案为95%,而南非黄金销售的品级为99.95%以上。经过评估人员对南非同类黄金企业的调查,本次评估设计达产年精炼费用比例应为0.2-0.4%,综合考虑其它因素影响,本次评估考虑0.5%的精炼费用,本次评估利用的合质金价格为1,243.75美元/盎司。
④ 产能、年销售收入
本次评估采用的生产规模为年处理矿石量231万吨。
年销售收入=年处理矿石量×平均地质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冶回收率×销售价格
⑤ 采选成本
总成本费用为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经营成本为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摊销费用、利息支出后的全部费用。
⑥ 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计算公式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本项目评估取距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考虑本次评估对象位于南非共和国,增加海外投资风险报酬率5%。综合确定本项目评估折现率取13.50%。
⑦ 采矿权的评估值
CAPM所拥有的奥尼金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43.46亿元。
9、或有事项的说明
(1)担保、抵押事项
无。
(2)未决诉讼或仲裁
CAPM诉Carmaky Engineering。CAPM与Carmaky Engineering于2013年初就委托Carmaky Engineering公司修复6号、7号竖井相关事宜进行协商,2013年2月18日双方签订委托书并达成初步意见,由Carmaky Engineering实施修复重建,同时根据诚信原则CAPM向Carmaky Engineering预付了合同金额的30%,即1,858,792.83兰特,并约定于7日内签订正式协议。后CAPM与Carmaky Engineering未能最终达成协议,CAPM要求返还支付的预付款,而Carmaky Engineering声称其在签订委托书后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并有成本支出所以预付款不予返还。随后CAPM提起诉讼请求Carmaky Engineering返还向其支付的预付款。Carmaky Engineering于同年11月18日提起反诉。本案将于2015年3月4日进行审理。
(三)关联交易的方案
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4.5亿元收购Golden Haven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Golden Haven将成为本公司全资香港子公司鹏欣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Golden Haven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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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摘要
2014 年7月14日,公司与Star Dream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新设立的香港子公司购买Star Dream所持有的Golden Haven100%的股权。截至目前,公司香港子公司鹏欣投资已设立完毕。2014年11月26日,公司、鹏欣投资与Star Dream另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转让方:Star Dream Investments Limited
受让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鹏欣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1月26日
2、转让价款及支付
各方同意,Star Dream向鹏欣资源转让其持有的Golden Haven100%的股权,鹏欣资源同意使用其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由其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鹏欣投资购买该等股权。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4.5亿元。
为保障各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鹏欣资源在本协议经鹏欣资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关于本次股权收购的发改委批文之日后五日内通过鹏欣投资向Star Dream支付交易总额的15%作为履约保证金。Star Dream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成立至生效条件达成前,只能向鹏欣资源及其子公司转让Golden Heaven100%股权,且不得与任何其他方接触,进行关于上述股权的谈判。本协议生效后,履约保证金抵扣受让方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在支付条件满足后,受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若本协议最终未能生效而终止履行时,Star Dream应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各方同意,鹏欣资源在标的股权过户至其香港全资子公司鹏欣投资后15日内,通过鹏欣投资向Star Dream一次性支付扣除履约保证金外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3、标的股权的过户及权益的转移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按最后一个生效条件成就日计算)15日内,各方互相配合完成Golden Haven的股权变更登记。
各方确认,标的公司于交割日的账面所有者权益由股权变更后的股东享有。
转让方承诺,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前不会提出亦不会同意任何实施分红、派息、重大资产出售等任何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减少或企业整体价值贬损的议案。
4、合同的生效条件
1)Star Dream董事及其股东等内部权力机构批准本次标的股权转让;
2)鹏欣资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已批准本次发行方案及以募集资金购买本协议项下Golden Haven股权事宜;
3)鹏欣投资董事及其股东等内部权力机构批准本次标的股权转让;
4)鹏欣资源完成向中国发改委部门、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及资金汇出的备案或批准;
5)中国证监会核准鹏欣资源本次发行方案以募集资金购买本协议项下Golden Haven股权;
6)南非有权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或批准;
7)鹏欣资源本次非公发行已完成。
5、期间损益
Golden Haven及CAPM自审计、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由Star Dream承担,并在转让价款中作相应扣减;过渡期间任何与Golden Haven及CAPM相关的收益或权利,由Golden Haven及CAPM享有。
标的股权交割后,自交割日起受让方享有标的公司的全部权益并承担全部风险。
6、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向鹏欣资源、鹏欣投资声明、保证与承诺如下:
转让方为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转让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在任何方面均不会违反在本协议签署之时BVI法律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发出的任何判决或命令或其章程;不会违反其为缔约一方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合约、其它承诺或文件。
转让方合法持有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股权,且该股权不附有任何质权、留置权或任何其它形式的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亦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就标的股权的转让,转让方已获得全部必要的内部批准及其股东的相关授权。
转让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至股权变更登记之日为止的期间内,转让方现有的董事不会作出任何有损于鹏欣资源、鹏欣投资合法权益的事项或决议。
2)受让方向转让方声明、保证与承诺如下:
鹏欣资源、鹏欣投资为依法设立的法人主体,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受让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在任何方面均不会违反在本协议签署之时中国法律(中国香港地区法律)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发出的任何判决或命令或其章程;不会违反其为缔约一方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合约、其它承诺或文件;鹏欣资源、鹏欣投资已就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获得了其内部必要的授权或批准。
7、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各方中任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直接或间接承担、蒙受或向其提出的一切要求、索赔、行动、损失、责任、赔偿、费用及开支,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赔偿损失。
三、上述关联交易的动因、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动因和必要性
自2012年以来,随着刚果(金)希图鲁电积铜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原精细化工业务的逐步剥离,公司逐步形成以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铜金属)的开采、冶炼和销售业务为主业的经营格局。随着希图鲁电积铜项目的达产,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提升,亦增强了公司坚持打造资源产业的决心。
2013年,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国际市场铜价持续走低,铜价剧烈波动并呈下跌趋势,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重要影响,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的前提下,净利润反而同比下降。因此,丰富公司有色金属的产品结构,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保证盈利的可持续性及稳定性,成为公司近期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
有色金属行业对资源禀赋的依赖较高,资源的分布和质量将直接影响有色金属企业的开采成本、冶炼难度、运输半径等因素,从而影响盈利能力。作为人类最早发现和利用的贵重金属之一,黄金以其稳定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储值功能,成为重要的投资工具和各国常用的国际储备,并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从我国黄金资源特点来看,主要以岩金为主,伴生金比重较大,难选冶金矿占比较高,小型矿床多,大型、超大型矿床少。加之我国黄金行业已发展多年,浅层、易选的黄金资源逐步消耗,通过跨境并购获得优质的黄金资源及经营性资产,成为资源型企业未来的战略趋势。
在稀缺的黄金资源储量、有限的生产能力及日益旺盛的黄金需求相结合的国际背景下,把握目前黄金价格处于相对低位的时点并顺时介入黄金开采及冶炼业务领域,是公司有色金属产业多元化转型的重要机遇。
作为仅次于我国的世界第二大黄金生产国,南非拥有排名全球第二的黄金储量,以及先进成熟的黄金产业体系。公司本次拟通过收购Golden Haven100%股权获得位于南非的奥尼金矿控制权,将南非的优质黄金资源及采选经营性资产纳入上市公司,能够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分散经营风险,增加盈利增长点。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自2012年以来,公司已逐步形成以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铜金属)的开采、冶炼和销售业务为主业的经营格局。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有色金属行业布局,并将公司业务拓展至黄金开采、冶炼及销售领域。公司将充分利用前期在矿业开发领域积累的经营及管理经验,用以推进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并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实现对奥尼金矿的有效控制并保证黄金开采冶炼业务的独立性。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市场前景。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金实力得到提升,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且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均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改善,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利润水平的增长,使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
3、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股东结构、持股比例及业务范围将相应变化,公司将依法根据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的股本、股东及持股比例、业务范围等有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4、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鹏欣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09%的股份,并通过合臣化学间接控制公司3.6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18.7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姜照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6.85亿股,其中,鹏欣集团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若按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则本次发行完成后,鹏欣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3.48%的股份,并通过合臣化学间接控制公司2.4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15.95%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姜照柏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动。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选聘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鹏欣资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3、《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5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5日13:00时;
2、 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5日9:30-11:30;13:00-15:00;
3、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宾馆(城中北路79号)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签署Star Dream Investments Limited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鹏欣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Golden Haven Limited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计报告》、《采矿权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10、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经营范围和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13、审议《修订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4、审议《修订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0日
四、会议出席人员
1、 截至2014年12月10日下午3:00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 公司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单位证明、股东证券账户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收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4、 登记地址:上海市东渚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交通情况: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7
5、 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2日9:00-16:30。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490;投票简称:鹏欣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投票方式
方式一: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99.00元代表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方式二:分项表决: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如以1.00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投票注意事项: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如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则以99.00元代表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 如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未进行表决申报的其他议案默认为齐全。
七、其他事项
1、 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次序的通知》规定,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3、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677397、61677666
传真:021-61677397
联系人:关小掬东秋月
邮编:200336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账户: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权限:
序号 | 类型 | 矿业权编号 | 矿种 | 有效期限 |
1 | 采矿权 | NW30/5/1/2/2/76MR | 金矿 | 2008.2.15至2018.2.14 |
项目 | 黄金矿石量(百万吨) | 资源储量(吨) | 品位(克每吨) |
探明的 | 26.58 | 231.26 | 8.70 |
控制的 | 12.08 | 100.07 | 8.28 |
推断的 | 32.65 | 170.41 | 5.22 |
合计 | 71.31 | 501.74 | 7.04 |
项目 | 2014年6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0,619.08 | 11,320.38 |
总负债 | 17,138.36 | 16,575.47 |
所有者权益 | -6,519.28 | -5,255.09 |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 |
营业总收入 | - | - |
营业总成本 | 1,284.93 | 4,102.68 |
利润总额 | -1,284.93 | -4,107.15 |
净利润 | -1,284.93 | -4,107.15 |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8 | 646.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29 | -311.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0 | -42.6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29 | -102.4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10 | 189.24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10,472.07 | 10,472.07 | - | |
非流动资产 | 0.01 | 320,268.42 | 320,268.41 | 3,202,684,100.00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0.01 | 320,268.42 | 320,268.41 | 3,202,684,100.00 |
资产总计 | 10,472.08 | 330,740.49 | 320,268.41 | 3,058.31 |
流动负债 | 10,472.07 | 10,472.07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负债合计 | 10,472.07 | 10,472.07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0.01 | 320,268.42 | 320,268.41 | 3,202,684,100.00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
(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版)的议案 | 2.00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2 |
2.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3 |
2.4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
2.5 | 发行数量 | 2.05 |
2.6 | 限售期 | 2.06 |
2.7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7 |
2.8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2.08 |
2.9 | 上市地点 | 2.09 |
2.10 | 募集资金投向 | 2.10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签署Star Dream Investments Limited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鹏欣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Golden Haven Limited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公司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经营范围和部分条款的议案 | 12.00 |
13. | 修订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
14. | 修订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