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4日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11月27日上午12时,共收回十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十张。会议召开时间、方式及参与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十票赞成决定聘任林锋先生为副总经理(林锋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林锋先生简历
林锋,男, 生于1973年,研究生学历,高级营销师。曾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调度长、营销总监,现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锋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