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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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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华宝证券开通定期定额交易并参与定期

 定额及网上交易相关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协商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华宝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交易,并同时参与华宝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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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定期定额交易费率优惠规则

 1、投资者通过华宝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我司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华宝证券柜台系统现场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我司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该活动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三、网上交易费率优惠规则

 投资者通过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费率详见相关法律文件。

 该活动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及其他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的最低起点为100元。

 4、如有更新,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及华宝证券公告。

 5、上述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华宝证券。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

 网址: www.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货币

 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调整适用基金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15:00起对本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适用基金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细则

 自2014年12月1日15:00起,本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不再支持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简称:中银货币A,基金代码:163802)。即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对持有中银货币A的投资者停止提供“T+0快速赎回”业务,相对应的“现金宝快速取现”业务也同时关闭。

 调整后,快速赎回业务适用的基金产品为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简称:中银活期宝货币,基金代码:000539)一只基金。持有中银货币A的网上直销客户可办理普通赎回业务,如投资者需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可通过我司网上直销平台购买本公司旗下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二、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业务前,应认真阅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3、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快速赎回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三、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 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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