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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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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59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站项目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投资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 根据会议决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0万元在云南施甸投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设立电站项目公司的公告》(2014-055)。

 经工商部门核准,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完成了电站项目公司施甸旷达国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施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施甸旷达国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530521100005581;

 住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能源投资,投资管理,光伏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太阳能光伏电站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4年11月25日至2044年11月25日。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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