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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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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4-028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7号)已刊登于2014年1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主要审议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仅为一名,故需将网络投票的表决方法进行变更,现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附件1:授权委托书和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更正公告,详见附件。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增补孙传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88388怡球投票2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2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增补孙传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0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A股收市后,持有怡球资源A股(股票代码:60138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388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增补孙传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388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增补孙传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388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增补孙传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88388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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