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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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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4-006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2014年11月12日公告(编号:2014-001)所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1日、11月24日和11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2014年11月12日公告(编号:2014-001)所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4-007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到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杰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该事项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

修订后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上述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4-00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1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应到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锦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4-00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将按照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2014年修订)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并将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于201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2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发行上市后的注册资本】元。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3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发行上市后的股份总数】万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4-01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2,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63 号”文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9,675万元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4,8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年10月 29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 年10月 29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71124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于 2014 年11月1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益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承德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北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本次募集资金到位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ParaStor300并行分布式云存储”、“CloudView2.0云计算管理系统”两个项目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拟投入金额
1ParaStor300并行分布式云存储项目10,000
2CloudView2.0云计算管理系统项目10,000
3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4,850
合计34,850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4 年 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中科曙光本次拟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中科曙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中科曙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中科曙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中科曙光以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合计不超过 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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