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8月26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4年11月26日复牌,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于2014年12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
公司本次重组主要交易对手方为拟收购标的公司“深圳市大众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河南科隆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程清丰、程迪、刘振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科隆集团有限公司、秦含英、南
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康保家。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拟购买深圳市大众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科隆新能源有限
公司100%股权,并配套融资。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公司与交易对方开展了多轮友好协商及商务谈判并取得了有效进展。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预计于2014年11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但因本次重组涉及多项前置审批,有关申请也已报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但目前尚未正式取得全部批文。同时,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较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在继续商讨、论证和完善中。因此,为使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26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时,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尽快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4年12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果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及相关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