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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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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收购合资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飞马国际”)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资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议案》,拟以支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对价(具体金额以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报告为准)受让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低碳基金”)所持合资公司青海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合冠”)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海合冠100%股权,青海合冠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宁低碳基金对其所持青海合冠50%股权的转让需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进场公示。如公示期满无第三方摘牌购买该股权,则按人民币1,491.18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本公司。如公示期间存在第三方竞价且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则本公司可能放弃本次股权收购计划。

 详见于2014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及《关于收购合资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股权交易公示情况

 2014年8月1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接受西宁低碳基金的委托,将其所持青海合冠50%股权以1,491.18万元的价格挂牌公开转让,并在《青海日报》及交易市场官网发布转让公告。截止2014年8月29日,公告期满,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人为飞马国际。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和《青海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项目公告》的规定,交易市场按照买方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及《公司法》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确认飞马国际为合格受让方。

 2014年9月26日,飞马国际与西宁低碳基金在青海省西宁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挂牌价格1,491.18万元受让西宁低碳基金所持青海合冠50%股权。上述转让款项公司已按约定向西宁低碳基金完成支付,该合同履行完毕。对此,交易市场于2014年10月9日出具了本次《产权交易凭证》(编号:0000679)。

 (二)工商登记手续办理情况

 近日,青海合冠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取得了由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甘河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33000000002230),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青海合冠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黄壮勉

 5、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3年07月17日

 7、营业期限:2013年07月17日至2063年07月16日

 8、经营范围:物流项目的筹建;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投资兴办实业;矿业投资;矿产品销售;其他国内商业、物质供销业;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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