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1名,11名董事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支行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收购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定三方监管协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