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零点调查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透支财政难以为继

 从另一角度来看,来安县安置房BT项目纠纷正是当下国内很多县城试图通过BT模式进行老城区改造从而陷入项目建设困局的一个缩影。

 早在2010年,来安县就提出了一个城市建设构想:实施来城“南移西扩”发展战略,坚持新城区建设、开发区提升、老城区改造“三区”联动,实现“一年确定大规划、两年拉开大框架、三年投资大建设、四年面貌大变样”的目标。

 2014年恰恰是实现“四年面貌大变样”的时间节点,然而走在来安县城区可以看到,尽管大量商品房、保障房拔地而起,老城区改造进展依然缓慢,新城区的配套设施也十分欠缺。

 BT模式曾经是来安县寄予厚望的加速改造城区的“灵丹妙药”。陈玉峰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2011年、2012年是我们利用BT模式推进保障房建设的高峰期,全年共新建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5300套,其中利用BT模式建设保障房2940套。”

 资料也显示,在2012年BT模式盛行的时期,来安县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当年,来安县全年共新建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5300套,建筑面积达41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七里、滨河、黄牌等安置小区7个,总建筑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近9亿元;在建商住开发小区7个,新建开工面积35万平方米,投资19亿元。

 但这一曾使来安县“旧貌换新颜”的BT模式却在其如火如荼之际没有征兆地戛然而止。陈玉峰表示,2013年之后来安县就没有再以这种模式建设保障房。

 BT模式在来安县的无疾而终源于中央政策的禁令。2012年12月底,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BT融资回购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这对来安县的影响立竿见影。陈玉峰透露,在2013年放弃BT模式之后,来安县的保障房建设规模出现大幅萎缩。“2013年和2014年,我们采取直接向开发商购买的方式,分别采购1200套左右。这种方式虽然购买单价会高一些,不过可以降低政府监管成本。”

 来安县政府公开资料也印证了这一点。2013年,来安县建成保障房1528套,开工棚改房2946套,改造危旧房2200户。到了2014年,来安县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目标任务降低至940套,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其中7月份完成的泗阳棚改安置小区棚改房500套,9月份完成2014年项目金禾公租房440套。

 同时,连年的BT项目建设在透支财政的同时也使这种模式无以为继。

 当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份,全县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27036万元,占预算的75.2%,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8854万元,占预算的76.1%,较上年同期增收4880万元,增长5.8%。而在支出方面,全县同期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4407万元,占预算的87.4%,较上年同期增支17872万元,增长10.1%,其中仅农林水支出就高达37181万元,增长23.1%。

 可以看出,来安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的支出需求。面对资金需求量巨大的城市改造项目,虽然BT项目可以延缓资金支付周期,然而当项目完成验收审计进入偿付阶段时,财政压力必然会随之骤增。

 像来安县一样,近年来,由建筑企业垫资的BT模式是很多地方实现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最直接手段。但是各方面迹象显示,各地的BT模式开始逐步收紧。湖南省近期便明确提出,要限制市县BT、BOT项目。

 而随着城市改造进入“后BT模式时代”,像来安县一样期待“旧貌换新颜”的小县城离这个梦想越发遥远。政策环境的收紧和入不敷出的地方财政收支已经不可避免地让它们陷入到了城市建设的资金困局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