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J04版:本周话题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人礼后或遇成长烦恼

 在前述名为《备案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人礼》的研究报告中,中金公司表示,这是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标志性事件,该产品将开始走向常规发展之路。中金公司认为,此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从项目实施到最终发行,往往要经历5个月以上的时间,有的产品的“初始起算日”与发行日相距8个月之久,池内部分贷款已经到期的情况也不少见,显然不利于提升银行发行产品的积极性。根据《通知》,信贷资产证券化转为备案制后仍需完成发行机构的业务资格申请以及产品备案登记。其中,已经发行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机构无需再申请业务资格,这意味着3家政策银行、五大行以及多数股份行均将得到豁免。产品备案方面,备案申请将由银监会创新部统一受理、核实和登记,机构监管部负责备案统计。在备案过程中,监管机构将以核实产品的合规性、材料的齐全和有效性为主,但不会再对基础资产、现金流偿付机制等具体方案进行审查。根据材料清单和备案登记表来看,登记过程应该并不复杂,所需信息也都是《发行说明》中的统计信息等。

 中金公司认为,通过这种监管方式的调整,资产证券化发行的效率会大大提升,发起机构限制减少,积极性将有所提升,市场潜力可能得到充分挖掘。一位信托公司高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长期来看,作为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唯一的特殊目的机构,信托公司参与这一业务的市场亦将随之拓展。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短期内,受备案制政策的影响,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将“遇冷”。前述信托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部门负责人就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产包中的资产以贷款为主,在此前审批制的情况下,监管层对资产包进行开包审核,实际上相当于隐含了政府的信用背书,有利于这一产品的发行。改为备案制后,相当于失去了一层政府的隐性信用背书,且在国内整体经济基本面并不乐观的背景下,信用风险增加,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成本亦随之提高。

 他说,对于银行而言,现在拿出来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其收益本身就比较低,由于发行成本提高,会使得银行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动力下降。而这显然将使信托公司从事这一业务陷入“窘境”。前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其对信托公司的影响主要有二:其一是银行的业务意愿和动力下降后,信托公司的业务源将随之减少;其二是银行出于降低管理成本进而降低整个产品的出售成本的需要,将对信托公司在后期受托管理方面的专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现在银行在招标时主要看报价和效率,但备案制后,就更看重信托公司的专业性。”前述负责人说,这就意味着,信托公司要增加业务经验,提高操作业务的专业性,而那些没有专业团队、缺乏业务经验的信托公司,将越来越难以受到银行的青睐。

 “短期之内,这对于不少信托公司来说会经历一个镇痛期,”这位负责人说:“一言以蔽之,就是成长之烦恼。”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