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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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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4-00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上午9:00在深圳市鸿丰大酒店(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096号)鸿丰厅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1月15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出席董事分别是周明杰、李彩芬、黄修乾、杨志杰、陈少凤、陈艳、马少勇、吴秀琴、王卓、窦林平、李萍、邹玲、程源;董事会秘书陈慧。

本次会议由周明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上市后适用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结果,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定为8.88元/股,其中公司新股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5,000万元,由人民币3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同意根据因公司股票发行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公司决定对此次募集资金净额开设三个专项账户,按项目用途分别存储募集资金。

同时,根据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由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洋王”)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将由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次增资前,东莞海洋王、照明工程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及东莞海洋王、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照明工程、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东莞海洋王、照明工程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待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4年11月17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23,365.99万元,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4] 011211号)”确认。

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3,365.99万元。

本次置换在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后实施。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公司拟以其中242,822,077.00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以其中104,719,491.50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以上述资金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投资总额347,541,568.50元,其中347,541,568.50元计入该公司注册资本。

此次增资完成后,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00.00元增加到357,541,568.50元。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公司拟以其中50,500,000.00 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以上述资金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投资总额为 50,500,000.00元,其中50,500,000.00元计入该公司注册资本。

此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000.00元增加到100,500,000.00元。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继续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决定聘任唐小芬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佳玮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审计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4-00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在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层10号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1月15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五名,分别是闫利荣、李长明、崔彤、冯源、易年丰。

本次会议由闫利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上市后适用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结果,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定为8.88元/股,其中公司新股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5,000万元,由人民币3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同意根据因公司股票发行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公司决定对此次募集资金净额开设三个专项账户,按项目用途分别存储募集资金。

同时,根据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由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洋王”)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将由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次增资前,东莞海洋王、照明工程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及东莞海洋王、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照明工程、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东莞海洋王、照明工程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待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4年11月17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23,365.99万元,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4] 011211号)”确认。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3,365.99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3,365.99 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公司拟以其中242,822,077.00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以其中104,719,491.50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以上述资金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投资总额347,541,568.50元,其中347,541,568.50元计入该公司注册资本。

此次增资完成后,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00.00元增加到357,541,568.50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适应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可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之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公司拟以其中50,500,000.00 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以上述资金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投资总额为 50,500,000.00元,其中50,500,000.00元计入该公司注册资本。

此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000.00元增加到100,500,000.00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适应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可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之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4-00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海洋王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8.88 元/股,其中,网下发行 500万股,网上发行 4,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04.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29日到账,并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额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1生产线建设项目33,585.2824,333.2319,210.42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1900397229009号批准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481.3810,492.063,199.52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1900397229008号批准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6,977.455,055.31956.05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发改备案[2010]0095号、

深发改函[2013]1144号批准

合计55,044.1139,880.5923,365.99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4年11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为23,365.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预先

投入资金

其中:
建安工程支出土地购置设备购置

及安装

其他
1生产线建设项目192,104,221.48131,361,264.6643,697,234.459,550,746.117,494,976.2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995,198.3325,053,500.353,690,701.481,821,538.651,429,457.85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9,560,466.40  3,928,846.455,631,619.95
合计233,659,886.21156,414,765.0147,387,935.9315,301,131.2114,556,054.06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4] 011211号《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3,365.99 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3,365.99 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3,365.99 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3,365.99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365.99 万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4] 011211号)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4-01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以及公司于 2014年10月22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和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55,044.11万元,其中39,880.59万元由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其他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其他融资渠道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1、海洋王东莞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拟以其中242,822,077.00 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以其中104,719,491.50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以上述资金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投资总额为 347,541,568.50元,其中347,541,568.50元计入注册资本。

此次增资完成后,海洋王东莞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0.00元增加到357,541,568.50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缴付认缴出资完毕后,海洋王东莞公司将尽快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或备案手续。

2、照明工程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拟以其中50,500,000.00 元对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以上述资金对该项目实施主体照明工程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投资总额为 50,500,000.00元,其中50,5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

此次增资完成后,照明工程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000.00元增加到100,500,000.00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缴付认缴出资完毕后,照明工程公司将尽快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或备案手续。

(二)公司已于 2014 年 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海洋王东莞公司

名称: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彩芬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2日

公司住所: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西六路1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灯具、光源类、控制器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股份公司持股100%

2、照明工程公司

名称: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4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84号华业公司主厂房二层北侧

经营范围:灯具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照明工程的设计;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节能技术的开发,合同能源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1、海洋王东莞公司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海洋王东莞公司资产总额为 23,522.61万元,负债总额为 23,641.33万元,净资产为 -118.71万元,201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 -262.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照明工程公司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照明工程公司资产总额为58,603.13万元,负债总额为 32,137.11万元,净资产为26,466.02 万元,201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9,320.35万元,净利润3,264.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增资,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和研发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相关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347,541,568.50元募集资金对海洋王东莞公司增资,其中347,541,568.50元计入注册资本;公司本次使用50,500,000.00元募集资金对照明工程公司增资,其中50,5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适应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可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之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增资。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适应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可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之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海洋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增资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4-01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继续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 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2. 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 名称: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5,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4.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4日

5.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84号华业公司主厂房二层北侧

6. 经营范围:灯具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照明工程的设计;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节能技术的开发,合同能源管理

7.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 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截止2014 年 9 月 30 日,照明工程公司资产总额为58,603.13万元,负债总额为 32,137.11万元,净资产为26,466.02 万元,201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9,320.35万元,净利润3,264.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内容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累计使用额为1亿元,占公司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类别合同名称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
1授信协议及授信补充协议2013年南字第0013251006号2013年11月27日授信协议约定招商银行南油支行向照明工程公司提供1亿元整授信额度,其中循环额度1亿元。合同期限为12个月;授信补充协议约定招商银行南油支行同意照明工程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叙做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保贴业务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13年南字第0013251006-01号2013年11月27日公司承诺对照明工程公司在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13年南字第0013251006-02号2013年11月27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承诺对照明工程公司在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董事会意见:公司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考虑到公司所属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而作出的,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4-01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唐小芬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唐小芬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

1. 唐小芬简历

唐小芬,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1年3月开始就职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历任会计、高级会计、主任会计、会计核算部经理、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助理,2010年10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唐小芬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0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

2. 唐小芬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 26051975

传真:0755-26406711

邮政编码:518054

电子信箱地址:txf@mail.oceansking.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2层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4-01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提名,经公司2014年1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佳玮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审计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李佳玮简历如下:

李佳玮,女,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2000年11月至2005年4月在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12月重新入司,历任高级会计、审计专员、高级审计专员、主任审计专员、审计监察部经理,现任审计监察部高级助理职务。

李佳玮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4-01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2月12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2月11日 15:00—2014 年12月1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鸿丰大酒店(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096号)五楼多功能厅

8、股权登记日:2014 年12月5日(星期五)

9、会议主持人:周明杰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

上述7个议案已经公司 2014 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12月10日(星期三: 8:30~11:30, 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5楼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4年12月10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5楼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4

联系人:陈慧、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6051072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4

2、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100
议案1《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6.00
议案7《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7.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注意事项:

A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4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慧、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6051072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联系邮箱:mailto:securities@hollyfuse.comok@oceansking.com.cn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5楼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4

六、备查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一: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4年12月10日17: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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