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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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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尖峰集团 股票代码:600668 公告编号:临2014-035
债券简称:13尖峰0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595号文核准,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3亿元人民币已于2013年6月7日发行完毕。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

 2014年11月19日,发行人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为5.0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4年11月20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6”,简称为“13尖峰02”),于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1日和2014年11月24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协议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4年11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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