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隋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3号)核准,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公告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编号:临2014-054)。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2014年11月19日,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英德”)的85%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成都英德的股东变更,并签发《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0000051190)。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有成都英德85%的股份,成都英德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公司向隋涌等合计发行的5,593,797股人民币普通股尚未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目前上述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同时,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52,3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目前,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仍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