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详情见2013年11月4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22号),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16亿元。具体详情见2014年1月30日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1月18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名称 |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 | 简称 | 14天原CP003 |
代码 | 041453116 | 期限 | 1年 |
起息日期 | 2014年11月18日 | 兑付日期 | 2015年11月18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8亿人民币 | 实际发行总额 | 8亿人民币 |
发行价格 | 100元/佰元面值 | 发行利率 | 5.65%(发行日1年期SHIBOR+77bp) |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