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4-086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7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转让部分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划的实施,聚焦于发展军工主营业务,公司决定剥离与军工主营无关的资产。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下表所列持股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转让价格系根据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非主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1110号】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序号 | 拟出售资产 | 评估结果(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1 | 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40.10%股权 | 26,337.11 | 26,337.11 |
2 | 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股权 | 0 | 0 |
3 |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4.04%财产份额 | 199.88 | 199.88 |
4 | 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股权 | 1,391.12 | 1,391.12 |
5 |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 3,147.23 | 3,147.23 |
6 | 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1.80 | 1.80 |
7 | 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股权 | 0 | 0 |
8 | 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 | 2,720.19 | 2,720.19 |
9 | 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 2,485.69 | 2,485.69 |
10 | 合 计 | 36,283.02 | 36,283.02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章高路先生、边勇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北京欧地安电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沃思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减少管理层级,符合公司未来管理规范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欧地安电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北京沃思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分别以59.08万元、384.97万元转让给北京福盛科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非主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1110号】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目”和“汽车电子系统项目”。目前,“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目”实施地为福州市连江县东湖山岗工业园区64亩地,“汽车电子系统项目”实施地为福州市长乐市湖南镇鹏程路18号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因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厂房位于长乐市湖南镇与连江东湖山岗工业园区相距甚远,两地物资流转成本较高,管理成本增加。现鉴于连江工业园区发展较成熟,基础配套较完善,公司将“汽车电子系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福州市连江县东湖山岗工业园区,便于公司在同一产业园内进行规模化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升生产管理效率,形成集群化效应。为此,公司将“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目”实施地由原来的福州市连江县东湖山岗工业园区64亩地缩减为44亩地,剩余20亩地为“汽车电子系统项目”用地。
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鉴于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尚未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公司决定改聘具有该资质证书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4年12月5日下午14:30在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工行五一支行大楼三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4-087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7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转让部分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军工主营业务,为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出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能够有效的集中公司生产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此次变更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4-088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配合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神州学人”)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划的实施,聚焦于发展军工主营业务,公司决定剥离与军工主营无关的资产。公司拟将本公司持有的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40.10%股权、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股权、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04%财产份额、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股权、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以及全资子公司福州福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发发电”)持有的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全资子公司福州尤卡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卡斯”)持有的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等资产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民生”)。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1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力民生分别与本公司、福发发电、尤卡斯签订一系列的《股权转让协议》、《出资转让协议》、《协议书》等,拟将本公司持有的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40.10%股权、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股权、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04%财产份额、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股权、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以及子公司福发发电持有的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子公司尤卡斯持有的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等资产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力民生。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格系依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非主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111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确定:
序号 | 拟出售资产 | 评估结果(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1 | 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40.10%股权 | 26,337.11 | 26,337.11 |
2 | 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股权 | 0 | 0 |
3 |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4.04%财产份额 | 199.88 | 199.88 |
4 | 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股权 | 1,391.12 | 1,391.12 |
5 |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 3,147.23 | 3,147.23 |
6 | 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1.80 | 1.80 |
7 | 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股权 | 0 | 0 |
8 | 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 | 2,720.19 | 2,720.19 |
9 | 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 2,485.69 | 2,485.69 |
10 | 合 计 | 36,283.02 | 36,283.02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部分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转让。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666号
4、法定代表人:章高路
5、注册资本:25,050万元人民币
6、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25141
7、税务登记证号:650152724216376
8、成立日期:2000年11月06日
9、营业期限:2000年11月06日至2029年11月06日
10、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截至2013年末,国力民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39亿元,净资产为7.56亿元,营业收入为17.95亿元,净利润为1.01亿元。(经福建华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国力民生总资产为19.79亿元,净资产为8.34亿元,营业收入为14.68亿元,净利润为0.78亿元(未经审计,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中的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大陆”)成立于2003年01月28日,现注册地为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口岸综合楼34号510,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50000038002645,经营范围为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目前,大华大陆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1 |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30.00 | 40.10 |
2 | 北京新荣拓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 | 40.00 |
3 | 优欧弼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5,970.00 | 19.90 |
4 | 合计 | 30,000.00 | 100 |
大华大陆其他股东北京新荣拓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欧弼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2、资产情况及评估结果
2013年-2014年9月财务、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状况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9月30日 |
总资产 | 66,389.68 | 73,332.63 |
总负债 | 2,657.92 | 6,740.91 |
股东权益 | 62,691.97 | 65,576.83 |
经营状况 | 2013年 | 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518.51 | 1,045.27 |
投资收益 | 20,340.28 | 2578.28 |
利润总额 | 20,801.79 | 3,202.89 |
净利润 | 18,857.41 | 2,884.86 |
注:上述2013年及2014年9月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大华大陆40.1%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6,296.31万元,评估值为26,337.11万元,评估增值40.80万元,增资率0.16%。
(二)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尔思”)是由本公司和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于2000年07月26日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46%股权。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企业注册号为4401011107075,法定代表人为叶玉青,注册地为广州市东莞庄路110号第五研究所甲区661楼。经营范围:环保仪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术研发;环保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环保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境试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2、资产情况及评估结果
西尔思已停业多年,其营业执照已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已无剩余资产可供分配,本公司亦无需承担任何潜在负债。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西尔思46%股权评估值为0。
(三)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蔚蓝”)是由21家股东在南京市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持有其14.04%财产份额。其企业注册号为32010000015213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华泰铁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市高淳县经济开发区恒盛路5号4号楼238室。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2、资产情况及评估结果
因标的资产是一家合伙制投资企业,成立至今无收入,另因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缴纳管理费造成累计亏损152.76万元。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采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南京蔚蓝股东权益账面价值210.04万元,评估值为199.88万元,评估减值10.16万元,减值率4.84 %。
(四)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增储”)是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基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宁川旭科贸有限公司、航众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青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中青财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于2011年9月共同出资组建成立,本公司持有其10%股权。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企业注册号为110000014272212,法定代表人为施卫东,注册地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49号楼3层306室。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2、资产情况及评估结果
中金增储2013年-2014年9月财务、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9月30日 |
总资产 | 14,904.32 | 14,111.20 |
总负债 | 200.18 | 200.00 |
股东权益 | 14,704.14 | 13,911.20 |
经营业绩 | 2013年 | 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868.70 | -792.94 |
净利润 | -868.70 | -792.94 |
注:2013年财务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采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中金增储股权账面价值2,200.00万元,评估值为1,391.12万元,评估减值808.88万元,减值率36.77 %。
(五)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生命”)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成都市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本公司持有其10%股权。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0万元,企业注册号为510106000052575,法定代表人为张伟,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路15号。经营范围:干细胞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脐带血采集、检测、制备、冻存和供应等;干细胞基因工程开发、技术服务、成功转化;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肿瘤及其他恶性疾病诊疗技术开发;美容、抗衰老干细胞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应用、成果转化与交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资产情况及评估结果
四川新生命2013年-2014年9月财务、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9月30日 |
总资产 | 31,281.82 | 35,819.79 |
总负债 | 21,367.63 | 24,071.75 |
净资产 | 9,914.19 | 11,748.04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 9,846.96 | 11,703.70 |
经营业绩 | 2013年 | 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6,467.212 | 14,585.77 |
利润总额 | 6,053.91 | 6,530.28 |
净利润 | 5,063.87 | 5,424.97 |
其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5,130.25 | 5,057.00 |
注:2013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计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采用市场法和红利模型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四川新生命10%股权账面价值3,100.00万元,评估值为3,147.23万元,评估增值47.23万元,增值率1.52 %。
(六)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发技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发发电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02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企业注册号为350100100144985,法定代表人为杨超,注册地为福州开发区马江路25号2号楼。经营范围:机械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安装、维修;机械产品零配件销售。
出售福发技术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为该孙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形,该公司亦无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
2、资产情况及评估结果
福发技术2013年-2014年9月财务、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9月30日 |
总资产 | 23.57 | 21.18 |
总负债 | 16.80 | 18.86 |
股东权益 | 6.77 | 2.33 |
经营业绩 | 2013年 | 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61.94 | 41.16 |
利润总额 | -2.11 | -4.44 |
净利润 | -2.11 | -4.44 |
注:2013年财务数据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福发技术股权初始投资50.00万元,评估日净资产2.33万元,期末净评估值为1.80万元,评估减值0.53万元,减值率22.75 %。
(七)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发环境”)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环境污染(水、气、声、固废等)防治技术研究开发和防治工程承包、设计、施工、安装等业务,尤卡斯持有其5%股权。
2、资产情况及评估结果
福发环境已停业多年,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已无剩余资产可供分配,本公司亦无需承担任何潜在负债。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福发环境5%股权评估值为0。
(八)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
1、基本情况
太极大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院内,大厦实际用途为办公(《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实际使用者为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五研究所)。2011年12月11日本公司前身福建福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五研究所(现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签订《合作协议书》,双方以合作建房形式进行投资,兴建的太极大厦中委托方拥有第5-9层(面积为5150.46平方米)30年的使用权;2004年本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签订《地下车位使用权购买协议》取得该大厦30个地下车位30年独家使用权。目前,太极大厦5-9层及30个地下车位由本公司自用或出租使用中。
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有关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评估结果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按实际办公用途进行评估。由于标的资产没有产权,评估对象为一定时段的使用权,故采用收益法能较为准确的测算出委估对象的市场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太极大厦5-9层及车位30年使用权的资产账面原值2,950.23万元,账面净值1,991.41万元。评估价值为2,720.19万元,评估增值728.79万元,增值率36.60%。
(九)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1、基本情况
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房产证号:航房权证H字第10002867号、航房权证H字第1000286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闽航国用2010第04208号、闽航国用2010第04209号)位于福州市长乐市湖南镇鹏程路18号,房产证登记用途为工业,《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地类用途为工业。
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有关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资产情况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能较为准确的测算出委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的资产账面原值2,133.14万元,账面净值1,840.42万元。评估价值为2,485.69万元,评估增值645.27万元,增值率35.06%。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项资产的定价依据以天健兴业出具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非主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1110号】所列各项资产的最终评估值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40.10%股权
1、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26,337.11万元。国力民生于股权转让交割日之日起1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应分配的期间损益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2、股权交割及期间损益: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由双方另行约定。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归属本公司所有,由审计机构经审计确定期间损益的金额。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事宜之日起生效。
(二)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股权
1、转让价款的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0元。
2、股权交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事宜之日起生效。
(三)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04%财产份额
1、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199.88万元。国力民生于股权转让交割日之日起1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应分配的期间损益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2、股权交割及期间损益: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归属本公司所有,该金额须经双方一致确认。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事宜之日起生效。
(四)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股权
1、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1,391.12万元。国力民生于股权转让交割日之日起3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应分配的期间损益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2、股权交割及期间损益: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归属本公司所有,由审计机构经审计确定期间损益的金额。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金增储2/3以上股东同意本次转让事宜后生效。
(五)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1、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3,147.23万元。国力民生于股权转让交割日之日起1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应分配的期间损益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2、股权交割及期间损益: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由双方另行约定。目标股权于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归属本公司所有,该金额须经双方一致确认。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事宜之日起生效。
(六)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1、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1.80万元。国力民生于股权转让交割日之日起1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应分配的期间损益一次性支付给福发发电。
2、股权交割及期间损益: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归属本公司所有,该金额须经双方一致确认。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事宜之日起生效。
(七)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股权
1、转让价款的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0元。
2、股权交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2014年12月31日。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事宜之日起生效。
(八)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
1、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本次资产使用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2,720.19万元。国力民生于资产使用权交割日之日起1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2、资产使用权交割及期间租金归属:资产使用权转让交接手续完毕之日为资产使用权交割日。太极大厦的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使用权交割日期间的租金收入归属本公司所有。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事宜之日起生效。
(九)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1、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2,485.69万元。国力民生于资产交割日之日起1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2、资产交割日:资产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视为资产交割日。
3、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事宜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亦无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配合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划的实施,聚焦于发展军工主营业务,公司决定剥离与军工主营无关的资产。公司本次转让上述资产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便于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上述全部资产转让所得净收益约640万元(暂未考虑转让过程中应支付的税费),将计入2015年的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入,该笔交易不会对公司201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力民生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资产交易,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便于突出公司军工主营业务,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相一致,定价公允,此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军工主营业务,为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出售。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1、神州学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2、神州学人本次出售资产系为突出军工主营业务,剥离与军工主营无关的资产,本次交易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来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公司突出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神州学人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出资转让协议》、《协议书》;
5、《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非主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4-089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地安”) 与北京福盛科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盛科雷”)于2014年11月1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北京欧地安电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地安电子”)100%股权、北京沃思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思华”)100%股权,分别以59.08万元、384.97万元转让给福盛科雷。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福盛科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三区2号楼-1至4层102门一层116室
法定代表人:李书平
注册资本:5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14015905934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专用机械设备。
主要股东: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1 | 李书平 | 30.00 | 60.00 |
2 | 张建克 | 20.00 | 40.00 |
3 | 合计 | 50.00 | 100 |
关联关系:福盛科雷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截至2013年末,福盛科雷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90万元,净资产为50.06万元,营业收入为4.03万元,净利润为0.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9月30日,福盛科雷总资产为54.08万元,净资产为49.54万元,营业收入为14.20万元,净利润为-0.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欧地安电子
1、基本情况
北京欧地安电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是由神州学人全资子公司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06月01日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908A室,法人代表为杨成枝,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008390036,公司主要经营防雷产品、防雷产品配件等。
2、2013年-2014年9月财务、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财务状况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9月30日 |
总资产 | 184.54 | 118.61 |
总负债 | 59.44 | 65.60 |
股东权益 | 125.10 | 53.01 |
经营状况 | 2013年 | 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91.30 | 0 |
利润总额 | -23.69 | -72.09 |
净利润 | -23.69 | -72.09 |
3、评估结果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非主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1110号】,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欧地安电子100%股东权益的原始投资156.43万元,评估日净资产53.01万元,评估值为59.08万元,评估增值6.07万元,增值率11.45 %。
4、本次拟转让欧地安电子10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出售欧地安电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为该孙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形,该公司亦无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
(二)沃思华
1、基本情况
北京沃思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06月10日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气接地安装、防雷接地技术研发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的科技型企业。其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908A室,法人代表为王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5008541810。
2、2013年-2014年9月财务、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财务状况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09月30日 |
总资产 | 587.05 | 484.46 |
总负债 | 100.13 | 103.09 |
股东权益 | 486.92 | 381.37 |
经营状况 | 2013年 | 201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284.53 | 4.20 |
利润总额 | 67.79 | -121.61 |
净利润 | 51.73 | -105.55 |
3、评估结果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出具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非主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第1110号】,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沃思华股权的原始投资302.00万元,评估日净资产381.37万元,评估值为384.97万元,评估增值3.60万元,增值率0.94%。
4、本次拟转让沃思华10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出售沃思华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为该孙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形,该公司亦无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确定。欧地安电子股权的转让价款为59.08万元。沃思华股权的转让价款为384.97万元。
2、支付方式:欧地安电子100%股权、沃思华100%股权转让价款,福盛科雷将在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转让价款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应分配的期间损益。
3、股权交割及期间损益: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当天。目标股权于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归属欧地安所有,该金额须经双方一致确认。
4、协议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亦无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上述资产符公司合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与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计划相一致,有利于突出主营业务,减少管理层级,合理运用现有资源,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所得净收益金额较小,将计入投资收益,该笔交易不会对公司201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非主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4-090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神州学人”)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目”和“汽车电子系统项目”实施地点,现就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2月9日以证监许可[2010] 1774号文《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64,367,81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元,共募集资金55,999.999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721.99992万元,并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1)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汽车电子系统项目”、“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目”、“无刷同步发电机项目” 和“配套用地和厂房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原因及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目”和“汽车电子系统项目”。目前,“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目” 实施地为福州市连江县东湖山岗工业园区64亩地,“汽车电子系统项目”实施地为福州市长乐市湖南镇鹏程路18号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因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厂房位于长乐市湖南镇与连江东湖山岗工业园区相距甚远,两地物资流转成本较高,管理成本增加。现鉴于连江工业园区发展较成熟,基础配套较完善,公司将“汽车电子系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福州市连江县东湖山岗工业园区,便于公司在同一产业园内进行规模化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升生产管理效率,形成集群化效应。为此,公司将“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目”实施地由原来的福州市连江县东湖山岗工业园区64亩地缩减为44亩地,剩余20亩地为“汽车电子系统项目”用地。
2009年12月,公司购买位于福州市长乐市湖南镇鹏程路18号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用于“汽车电子系统项目”实施地,共计支出21,331,351.7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将上述款项退还至“汽车电子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等。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整合公司资源,优化产业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五、监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能够有效的集中公司生产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此次变更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万联证券将持续关注神州学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万联证券对神州学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决议;
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4-091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时间:2014年12月5日14: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2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2月4日15:00至2014年1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工行五一支行大楼三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转让部分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的议案》
1.1 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40.10%股权
1.2 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股权
1.3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04%财产份额
1.4 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股权
1.5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1.6 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1.7 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股权
1.8 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
1.9 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二)披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2月4日9:00~11:30和14:00~17: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工行五一支行大楼三层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7;
2、投票简称:福发投票;
3、投票时间: 2014年1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福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部分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的议案 | 1.00 |
1.1 | 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40.10%股权 | 1.01 |
1.2 | 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股权 | 1.02 |
1.3 |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04%财产份额 | 1.03 |
1.4 | 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股权 | 1.04 |
1.5 |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 1.05 |
1.6 | 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1.06 |
1.7 | 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股权 | 1.07 |
1.8 | 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 | 1.08 |
1.9 | 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 1.09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现场会议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工行五一支行大楼十三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 许多
联系电话:0591-83283128
传真:0591-8329635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9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部分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的议案 | | | |
1.1 | 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40.10%股权 | | | |
1.2 | 广州西尔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00%股权 | | | |
1.3 | 南京蔚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04%财产份额 | | | |
1.4 | 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股权 | | | |
1.5 |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 | | |
1.6 | 福州福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1.7 | 福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0%股权 | | | |
1.8 | 北京太极大厦使用权 | | | |
1.9 | 福州市长乐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2号、23号厂房 | | | |
备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表格自制均有效。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