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11 月19 日,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99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6,5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进文 、倪华东
电话:025-68192806、68192835
传真:025-69192935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1号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潘登科、云雄康
电话:010-63222970、2974
传真:010-63222946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