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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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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信重工 股票代码:60160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摘要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79.65亿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29亿元(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三、本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矿山、建材、冶金、电力、有色、电子电力以及节能环保等行业的大型设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及大型铸锻件的开发、研制及销售,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迅速增长,矿山、建材、电力等基础行业进行了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促进了重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对上述行业的鼓励政策进行调整,导致上述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使其固定资产投资或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出现收缩和调整,则会对本公司的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前景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重型机械行业下游的矿山、建材、冶金、电力等领域往往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的调整和波动会影响下游行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对重型机械产品的需求,对重型机械行业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司生产成本中,原辅材料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原辅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2.88%、61.37%、62.24%和57.51%。公司原辅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部分外协毛坯、电机、轴承、配套件等。这些原辅材料特别是钢材和外协毛坯,受其各自生产成本、市场需求及市场短期投机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本公司产品主要为重型机械和成套设备,具有单价高、专用性强、非标准化、大型化、重型化的特点,且生产周期较长。因此,公司产品价格的调整相对原辅材料价格的变化有一定的时滞性,原辅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公司的债务融资主要来源于短期负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58%、80.93%、69.24%和71.42%,公司的短期借款占发行人有息债务比重分别为52.14%、57.09%、34.34%和39.52%,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预计本公司的短期负债占比将有所降低。

 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25.55%、15.15%、5.79%和12.52%(年化),其中2011年以及201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还处于较高水平,而201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年度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国内经济增速下滑及成套项目所占比重增大,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造成净利润下降所致。而鉴于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尚有一定时间周期,因此本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继续下降的风险。

 七、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及付款期较长的大型成套项目产品比例的增加,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有所增加,分别为192,589.49万元、238,350.57万元、256,113.92万元和276,347.15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分别为4.54次、3.36次、2.06次和2.14次(年化)。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增加,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

 八、2013年度,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市场需求萎缩等行业因素及公司业务转型等自身因素影响,发行人业务经营及盈利水平较2012年度有一定程度的下降。201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其中各项流入、流出不含银行承兑汇票)为0.46亿元,较2012年度减少94.49%、营业收入为50.83亿元,较2012年减少29.75%,净利润为5.00亿元,较2012年度减少42.62%。未来发行人将加快战略转型,积极拓展高利润市场。但若未来公司经营环境恶化,或公司战略转型不及预期,则有可能面临经营性现金流、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九、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一、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同时,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十二、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发行人亦将通过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证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5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已于2013年1月29日完成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总额为18亿元。其中5年期品种发行总额为12亿元,票面利率为4.85%,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5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到期日为2018年1月25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年1月25日;7年期品种发行总额为6亿元,票面利率为5.20%,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25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到期日为2020年1月25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1月25日。2013年3月8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人对该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拟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该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发行人于2014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付息公告》,并于2014年1月27日支付了该期债券5年期品种及7年期品种自2013年1月25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的利息。

 十四、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截至2014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89.8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0.43亿元;2014年1-9月的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65亿元和3.61亿元。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ITIC HEAVY INDUSTRIES CO.,LTD.

 2、法定代表人:任沁新

 3、注册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4、邮政编码:471039

 5、设立日期:2008年1月26日

 6、注册资本:2,740,000,000元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300110053941

 8、股票已上市地及股票代码:A股:上证所,代码:601608

 9、互联网网址:http://www.citichmc.com

 (二)核准情况

 2012年10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2年11月2日,本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2年10月18日、2012年11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证所网站。

 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3]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于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已于2013年1月29日完成发行工作,并于201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期计划发行规模为10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11月24日。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24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1月24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4日。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24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1月2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1月24日至2019年11月23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计息期限为2014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3日,未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24日至2019年11月23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3日。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本公司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10亿元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中信证券和中德证券应足额划付各自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对应的募集款项。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2014年11月20日

 2、发行首日:2014年11月24日

 3、预计发行期限: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6日,共3个工作日

 4、网上申购日:2014年11月24日

 5、网下发行期限: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6日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任沁新

 联系人:梁慧、陈晓童、苏伟

 联系电话:0379-64088999

 传真:0379-64088108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史吉军、梁炜、赵慧琴、丁大巍

 联系电话:010-59026662

 传真:010-59026670

 (三)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王伶、宋颐岚、李黎、舒翔、苑亚朝、王宏峰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四)分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立安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王彬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电话:010-65608390

 传真:010-85130542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省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郭幼竹、许杨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电话:010-88013865、3937

 传真:010-88085135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武文轩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7层

 电话:029-87406130

 传真:029-87406134

 (五)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楼34层

 事务所负责人:赵洋

 联系人:王卫国、白拂军

 电 话:010-58091000

 传 真:010-58091100

 (六)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12-13层

 事务所负责人:吕江

 联系人:徐克美、杨欢

 电 话:010-65950411

 传 真:010-65955570

 (七)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邵津宏、王茂晨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八)牵头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324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王伶、宋颐岚、李黎、舒翔、苑亚朝、王宏峰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德证券的母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2,125,334股,持股比例为0.48%。

 除上述情况及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聘任关系外,本公司与中德证券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本公司与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存在如下关系: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信股份,中信股份为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持有中信证券2,236,890,620股,持股比例为20.30%;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信证券63,739,930股,持股比例为0.58%。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本公司800股,持股比例为0.000029%。

 除上述情况及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聘任关系外,本公司与中信证券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授予发行主体中信重工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在大型、重型装备产品方面具有领先的技术和研发实力,成套化项目实施取得较大成效,财务结构较为稳健。但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目前国内重型机械设备的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业务经营相应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经营效益及资产运营效率均有所下降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产生的影响。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领先的技术和研发实力。作为我国重型机械老牌企业,公司在核心技术积累上优势突出。公司技术中心是国家首批认定的4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之一,是国内唯一的矿山装备综合性研究机构。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高压变频技术等重点研发项目不断突破,技术及研发优势进一步增强。

 (2)高端装备优势。公司形成了国内乃至世界稀缺的高端重型机械加工制造能力,并跻身国内外同行业第一梯队。随着未来重型机械行业产品向大型化趋势发展,公司的高端装备制造能力将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3)成套化服务优势。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成套化项目发展,为客户提供包括工程设计、核心产品制造、工程总承包、项目融资服务于一体的完整解决方案,在成套项目的实施上取得了较大成效。

 (4)财务结构较为稳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33%,负债水平较为合理,财务杠杆适中。此外,充裕的现金保有量和备用流动性保障了公司的整体偿债能力。

 2、关注

 (1)宏观环境影响。受钢铁、水泥、煤炭等行业产能过剩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影响,重型机械设备的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导致公司2013年的业务收入规模明显下滑,未来或将面临一定的销售压力。

 (2)资产运营效率下滑。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较大,且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导致其资产周转效率有所下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在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十余家国内商业银行获得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99.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38.25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161.25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1、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5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已于2013年1月29日完成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署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下转A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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