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4-023 |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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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 现场会议时间: 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 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临安市西墅街407号·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培训室 3、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42,296,9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5.1485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342,000,0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5.0746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296,9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739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胡伟民先生主持,除董事长林建华、董事毛根兴、独立董事潘亚岚、李伯耿、董事会秘书周光大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外,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内容 | 证券
类别 | 同意
票数 | 比例
(%) | 反对
票数 | 比例
(%) | 弃权
票数 | 比例
(%)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全体
股东 | 342,265,100 | 99.9907 | 31,800 | 0.0093 | 0 | 0 | 是 | 股东
| 265,100 | 89.2893 | 31,800 | 10.7107 | 0 | 0 | 2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全体
股东 | 342,291,900 | 99.9985 | 5,000 | 0.0015 | 0 | 0 | 是 | 中小
股东 | 291,900 | 98.3159 | 5,000 | 1.6841 | 0 | 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周剑峰律师、傅肖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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