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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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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饽饽”何去何从
陈莹莹

 □本报记者 陈莹莹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都是商业银行所追捧的“香饽饽”,尤其是在“四万亿”时攀上顶峰,风光一时无两。不少银行业内人士更是直言,彼时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可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因为在地方财政的隐性担保之下,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业务可谓是“无风险收益”。

 这一切或许将在不久后终结,今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简称43号文)要求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要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范围内,并根据担保合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昔日的“香饽饽”应该何去何从?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据财政部测算,如果将后两类债务按近年来政府实际代偿比例折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有12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过4万亿元。

 因此,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首当其冲的仍旧是要加强地方融资平台银行贷款风险管理,严防引发系统性风险。一是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评估判断,密切监测集中到期平台贷款,及时与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和方案,协调当地政府逐步压缩超过地方财政偿还能力的平台贷款;二是根据地方融资平台现金流能否达到全覆盖情况,采取“及时收贷、收回再贷、据实定贷、引资还贷、只收不贷”等方式,逐步缓释存量平台贷款风险;三是针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额度较大,一种担保方式难以覆盖贷款本息的特点,积极落实政府承诺、项目回笼款监管、账户管理等组合措施,采用多种担保方式组合的办法降低风险。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还需要摒弃以往高速扩张、粗放型的发展思路,不能再一味追捧“香饽饽”。未来再继续参与支持地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商业银行应建立一套完备的政府背景类贷款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分析和预测,对贷款使用实行全程跟踪和严密监控,彻底摒弃地方财政“兜底”的业务发展模式。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贷款业务结构,加大对三农、小微等实体经济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实际上,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中可获得更大的自主定价权,这也为产品和服务创新奠定了基础。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快速发展,也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加快捷、高效、草根的金融服务提供了新的渠道。另外,未来商业银行不能仅提供单纯的信贷业务,而应成为提供包括传统信贷及结算、国际业务、债券承销、并购贷款、委托贷款、财务咨询等各类业务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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