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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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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4-00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14 年11月14日、2014 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2014年11月18日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超过30倍,且当日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4日发布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

 (1)综合毛利率波动风险

 1)需求结构带来的毛利率波动

 公司主要产品为黄金首饰、金条(币)、元宝、黄金工艺摆件等系列产品,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工艺复杂、装饰性强的首饰类和工艺摆件类产品的毛利率高于金条(币)、元宝等储值类产品,首饰类产品和储值类产品在销售结构上的变化,将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产生波动。

 通常,在居民消费物价水平变化较平稳或呈下降趋势时,消费者选购装饰性较强的首饰类和工艺摆件类产品的意愿较高;在居民消费物价指数预期呈上涨趋势时,消费者选购金条(币)、元宝等储值类产品的意愿较高,即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居民对消费物价指数的预期成反向变动关系。居民对消费物价指数变动的预期将影响首饰市场的需求结构,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因此,公司面临由需求结构变动导致的综合毛利率波动风险。

 2)黄金租赁业务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目前,黄金租赁业务已经成为规避黄金原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手段在黄金首饰行业内被广泛应用。本公司自2009年起开始尝试黄金租赁业务,报告期内,黄金租赁业务影响损益金额分别为864.03万元、-524.04万元、9,630.26万元和-4,829.95万元。2013年为规避黄金原料价格持续震荡大幅下跌引发的经营风险(从年初的331.40元/克下跌到年末的237.84元/克,跌幅达到28.23%),公司通过该业务减少黄金原料采购支出9,630.26万元,在较大程度上保持了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因2014年6月黄金原料价格快速攀升,导致截至2014年6月30日黄金租赁业务损失为4,829.95万元。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直接体现在产品销售毛利中。因此,公司存在因黄金租赁业务损益未在综合毛利率中体现而导致的毛利率波动风险。

 3)黄金T+D延期交易导致的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黄金原料的方式分为黄金现货交易、黄金租赁和黄金T+D延期交易三种。公司在汇总客户在未来某日未确定价格的采购意向后,通过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席位开设黄金T+D多头仓位,并在客户提货日以提取现货黄金的方式对先前开仓的黄金T+D多头仓位进行实物交割。在会计处理上,公司将持有的黄金T+D多头仓位至实物交割时实现的盈亏计入原材料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黄金T+D采购黄金原料的情况如下:

 ■

 当黄金原料价格大幅下跌时,部分客户可能会期待更有利的价格出现,因此推迟原定提货日期。如果上述情况出现,尽管公司2013年末新修订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黄金T+D延期交易持仓时间通常不得超过7个交易日,且公司产能所需要的黄金原料量也支持以实物交割的方式避免被强行平仓,但公司仍将面临在相应存货的周转期内黄金原料价格低于实物交割价格导致的消化高价黄金原料存货的风险,导致公司销售毛利率受到负面影响。

 (2)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生产用原料主要为黄金。近年来,黄金价格受通胀预期、美元走势等诸多因素影响,总体呈现大幅上涨趋势,但自2012年四季度开始总体呈现下跌趋势。

 公司零售业务采用“成本+利润”为主并根据市场情况对零售价格进行调整的定价模式,因此具备较强的将黄金价格波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向下游有效传递的能力。公司批发业务中的来料加工方式是向批发客户收取加工费,黄金原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营业利润不构成影响。公司批发业务中的购料加工方式采用先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黄金价格制定当日黄金首饰基础价格,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款式不同收取加工费即“首饰黄金基础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若存货周转期内黄金价格下跌,批发业务的毛利率将受到负面影响。

 同时,由于珠宝首饰行业自身经营的特点,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均要保持相当数量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114.61万元、51,870.54万元、78,902.68万元和82,351.2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3.48%、51.24%、72.43%和67.88%。尽管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6月分别达5.83次、5.26次、5.38次和4.05次(年化后)),但黄金等主要原料价格大幅波动仍会使公司面临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经营成果减少的风险。同时,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公司在受到市场压力下调产品价格的短时期内,会面临消化高成本库存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3)黄金租赁业务导致利润下滑超50%的风险

 公司为抵御黄金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与银行签署了《贵金属租赁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开展了黄金租赁业务以满足公司生产之需。该项业务实质是公司先以租赁方式取得并使用黄金原料然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结算,利用租赁黄金与采购黄金在价格波动时损益负相关的特性规避黄金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取得该部分黄金原料时点按市场价格估价入账,取得时点与结算时点的价格差是公司规避黄金价格风险产生的损益,结算时为减少对黄金租赁期间对各月成本及税收的影响,公司不再对已估价入账成本进行调整,而是将估价入账与实际支付的差额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将估价入账与公允价值间的差额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当黄金价格上升时,黄金租赁业务将给公司带来投资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如公司自有黄金饰品存货的售价因市场竞争原因无法上调或上调后导致存货周转水平下降,自有黄金饰品存货因黄金原料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收益增加额将无法弥补黄金租赁业务带来的损失。公司针对黄金租赁业务建立并执行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尽管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仍然保持利润持续增长,但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发生的重大变化调整经营策略、租赁规模、销售规模、销售价格等,公司就有可能因黄金租赁业务出现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亏损而出现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大幅度下降50%的风险。

 (4)通过黄金T+D方式采购原料的风险

 由于黄金T+D的交易规则和黄金价格波动,公司进行黄金T+D延期交易业务存在如下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黄金原料价格短期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进行黄金T+D 多头操作,若短期价格与业务操作方向呈反向变动,公司将承担提高黄金原材料采购成本所带来的冲减当期利润的风险。

 2)持仓规模风险:由于黄金T+D实行10%的保证金制度,放大了交易资金的杠杆倍数,如果公司利用资金扛杆,持仓规模过大,则微小的价格变动可能造成损益的重大变化,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3)资金管理风险:黄金T+D 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清算后出现保证金不足,且未在下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交易所将对合约进行强行平仓。如果公司资金管理不严格,出现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况,将可能因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

 4)操作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5)极端市场环境下的持仓时间风险:报告期内黄金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尤其是2011年12月份、2013年4月份和2013年6月份都曾出现过几个交易日内黄金价格大幅下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尽管在《内部控制制度》中要求黄金T+D延期交易持仓时间通常不得超过7个交易日,但公司的黄金T+D多头仓位仍将受到较大损失。

 (5)关注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利润结构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宣传品牌价值,建立品牌销售及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设计、生产、批发和零售珠宝饰品,并开展黄金租赁等业务来平衡黄金原料价格波动对销售环节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上述业务,提高销售收入、严控黄金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是公司提高利润的主要手段。

 报告期内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度和2014年1-6月的营业利润分别为10,074.69万元、11,651.26万元、13,941.09万元和5,483.53万元,而同期由于向银行租赁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利息后的净收益分别为657.88万元、-1,061.57万元、7,820.05万元和-6,061.30 万元,占同期营业利润比例分别为6.53%、-9.11%、56.09%和-110.54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虽然报告期内在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公司业绩仍保持稳定,但这种营业利润结构的可变化性可能对公司的业绩造成重大不确定性。

 (6)拟新设直营店选址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在沈阳、长春、成都、济南等4个区域中心城市的6个商圈内开设6家直营店,在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商业地产内开设10家直营店。虽然公司已经与业主方或经营方签署了意向性协议,但因本公司无法准确预计募集资金能否按时到位,除两家已开业的沈阳市沈河区店(店中店)和沈阳市大东区店(店中店)外,其余店面尚未签署正式租赁协议。直营店是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拟新设直营店的选址均是在城市商圈较繁华地带,尽管公司针对具体开设地点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并制定了较为系统的方案,但如果已经初步选定的店面被抢先租用,或随着城市商圈的不断扩容升级导致商圈的格局发生改变,则公司必须通过调整直营店地址来满足经营需求,因而存在因初步选定店面被抢租或城市商圈变化导致的直营店地址调整的风险。

 (7)店面和部分厂房不能续租风险

 以租赁方式取得经营店面是商品零售领域的普遍现象,店面不能续租风险也是采取连锁经营模式的企业普遍面临的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签署之日,公司10家直营店中有9家的经营场所均以租赁方式取得,其中:公司在沈阳—中兴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店中店的柜台租赁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设在中兴商厦的店中店仍在正常经营,后续协议双方正在协商中(根据商场惯例租期为一年,到期后续签);报告期该店营业收入为5,783.33万元、4,267.70万元、5,034.25万元和1,846.2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8 %、1.51%、1.37%和1.03%。公司在沈阳市龙之梦开设的店中店柜台租赁期限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在沈阳中街商业城开设的店中店柜台租赁期限至2015年12于31日;2012年4月30日,公司在沈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金廊店开设的店中店柜台租赁期限至2015年4月30日;2012年7月11日,公司在沈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铁西店开设的店中店柜台租赁期限至2014年12月22日;2012年10月,公司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开设的直营店租赁期限至2017年8月30日;2014年6月,公司在乐天百货(沈阳)有限公司开设的店中店柜台租赁期限至2016年4月30日;2014年6月,公司在茂业百货东门店和茂业百货南山店开设的两家店中店柜台租赁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大部分加盟店的经营店面由加盟商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若因租赁期届满或商场整体装修等原因,加盟商无法续租原有经营场所,部分经营店面将面临迁址或暂时停业,而新店面装修到稳定运行,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期。尽管公司直营店和加盟店全部选择在繁华商圈或大中型百货商场内,且公司凭借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在店面租赁谈判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公司在不同的时期仍将面临部分直营店和部分加盟店的店面不能续租的风险。

 公司控投子公司深圳萃华办公场所及批发展厅、生产厂房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租赁期分别至2016年9月30日和2019年4月1日。如果到期不能续租,则深圳萃华需另租生产厂房,一定程度上降低深圳萃华的生产产能。但珠宝首饰的生产加工对厂址无特殊要求,较易寻找到租赁对象,设备搬迁、安装调试和厂区安防设施安装的时间较短,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8)存货抵押风险

 子公司深圳萃华于2013年5月向建设银行以价值不低于40,000万元黄金珠宝首饰存货(黄金、铂金、钻石、翡翠、彩宝等原料及其半成品和成品)作为抵押担保,于2014年1月向平安银行以4,500万元自有黄金、素金及其制品作为抵押担保,合计抵押44,500万元存货,占公司2014年6月末存货余额的54.04%。如本公司无力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公司经营将面临重大负面影响。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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