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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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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4-05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5日,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隋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03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隋涌发行930,519股股份、向邱家山发行855,339股股份、向苏晓东发行780,028股股份、向魏旭航发行479,351股股份、向罗在疆发行479,351股股份、向李健发行479,351股股份、向方怡平发行404,040股股份、向杨远志发行178,673股股份、向阳仲武发行150,056股股份、向深圳中冠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93,569股股份、向成都德广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98,997股股份、向马宗发行164,52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52,3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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