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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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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4-033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 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13:30在上海影城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总数(名)44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股)591,909,222
占公司总股本(%)41.18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名)22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股)568,874,663
占公司总股本(%)39.578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名)22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股)23,034,559
占公司总股本(%)1.6026%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徐晓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议案股东类型同意票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比例(%)反对票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比例(%)弃权票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比例(%)
1. 《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全体投票股东591,868,59499.9931%33,0000.0056%7,6280.0013%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俞云鹤律师、潘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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