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1年11月完成,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已于2013年12月31日结束,但因公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目前仍处于持续督导期。
2014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相关议案。2014年11月17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自2014年11月17日签订保荐协议时起,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同时,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更换为国金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海通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海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国金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王忠华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王忠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附:曹玉江先生、王忠华先生简历
曹玉江先生: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了贝因美(002570)、江河幕墙(601886)、瑞康医药(002589)、远方光电(300306)、海得控制(002184)、嘉宝集团(600622)、海信电器(600060)、万马电缆(002276)、天马精化(002453)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王忠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副总经理。曾参与了天马精化(002453)IPO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