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上交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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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方法
网络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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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指令:均为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73806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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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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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分项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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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议案三, 3.01元~3.12元分别代表对议案组三项下的12项子议案逐项表决。议案四,4.01元~4.11元分别代表对议案组四项下的11项子议案逐项表决。
二、网络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4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 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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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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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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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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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项下的议案组(包括序号为3.01-3.12的子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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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项下序号为3.01的子议案“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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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4《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项下序号为4.11的子议案“决议有效期”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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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也可以根据其意愿按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进行投票。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投票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4、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提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中纺投资 编号:临2014-035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分别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二局”)、上海杭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信投资”)、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集团”)、哈尔滨益辉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辉咨询”)、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联”)、河南兴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担保”)、北京德昌和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和益”)、北京中金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国科”)、海南海南天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雨”)、中瑞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以下简称“中瑞国信”)、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成投资”)购买上述公司持有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相关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作出重要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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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中纺投资 编号:临2014-037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纺投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及相关议案。
中纺投资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100%的股份,同时拟以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609,065.36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贸易”)持有中纺投资154,423,61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99%,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若以发行底价6.22元/股测算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对公司权益变动影响,国投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704,035,390股,持股比例为39.21%,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其全资子公司国投贸易共持有上市公司42.76%股份;同时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上市公司760,307,066股与217,578,294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7.49%与5.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改变
本次交易前,国投贸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投公司为国投贸易唯一股东,国投公司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其他事项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中纺投资 编号:临2014-038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性风险提示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2日起停牌30日。因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1日起继续停牌。
2014年11月17日,公司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纺投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及相关议案。2014年11月18日,公司公告了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中纺投资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100%的股份,同时拟以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609,065.36万元。(有关本次重组的情况详见公司本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061 股票简称:中纺投资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纺投资
股票代码: 6000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20层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2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持有中纺投资的任何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生效以获得中纺投资所有内部批准及获得和完成所有必要的其他批准、注册登记和备案为先决条件。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士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章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本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投保基金 指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中纺投资/上市公司 指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远致投资 指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二局 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信投资 指 上海杭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八达集团 指 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益辉咨询 指 哈尔滨益辉咨询有限公司
中合联 指 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
兴业担保 指 河南兴业担保有限公司
德昌和益 指 北京德昌和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金国科 指 北京中金国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天雨 指 海南天雨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瑞国信 指 中瑞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浩成投资 指 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认购 指 投保基金以对价资产(即投保基金持有的安信证券的82,821.5403万股股份,约占安信证券总股本的25.88%)认购中纺投资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
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标的资产 指 安信证券全体股东所持安信证券100%的股份
本次发行/本次交易 指 中纺投资向国投公司、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杭信投资、八达集团、益辉咨询、中合联、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浩成投资定向发行股份为对价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行为及在此过程中的相关交易安排
本次重组 指 本次发行及配套融资(配套融资以本次发行的实施为前提条件)
评估基准日 指 2014年6月30日
交割日 指 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各方共同以书面方式确定的标的资产进行交割的日期。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过渡期间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或人民币元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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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
投保基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0万元,财政部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和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组建设立的国有独资的保护基金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职责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2011年至2013年,投保基金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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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过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5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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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50.SH)18,609,302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7.19%。
除上述上市公司之外,投保基金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有或控制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信证券828,215,403股股份,占安信证券股本总额的25.88%。
除上述公司之外,投保基金未有在境内、境外持有或控制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决议程序和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中纺投资向安信证券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安信证券股权,其中向投保基金购买所持有的25.88%安信证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投保基金将持有中纺投资76,030.71万股,不对中纺投资形成控制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纺投资将持有安信证券100%股权,中纺投资的盈利能力将显著增强。交易完成后,安信证券可实现与A股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推动安信证券的业务发展,并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安信证券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推动力,同时也有助于实现中纺投资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对中纺投资股份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除本报告书披露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投保基金尚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中纺投资的计划。
投保基金承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中纺投资股份,自股份持有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中纺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重组结束后,投保基金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中纺投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议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决策过程
2014年10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2014年第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安信证券重组上市事宜的议案。
(二)中纺投资决策过程
2014年11月17日,中纺投资召开六届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
(三)尚需履行的外部审批
1、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本章所述权益变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影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投保基金未持有中纺投资任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投保基金以其持有的安信证券25.88%股权认购中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投保基金将持有中纺投资76,030.71万股股票,占中纺投资总股本的22.58%。
二、本次认购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投保基金以其持有的安信证券25.88%股份认购中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14年11月17日,中纺投资与安信证券全体股东签订《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重组方案
本次重组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两项交易(配套融资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主要内容:中纺投资向国投公司、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杭信投资、八达集团、中合联、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益辉咨询、浩成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安信证券100%的股份。
配套融资的主要内容: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纺投资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配套融资金额不超过本次重组总金额的25%。有关上述配套融资,中纺投资将与特定投资者另订协议。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中纺投资拟向国投公司、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杭信投资、八达集团、中合联、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益辉咨询、浩成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安信证券100%股份,具体如下:
1、标的资产的评估值
根据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1,827,196.09万元,其中:
(1)国投公司持有的安信证券1,856,234,699股(58.01%)的评估值为1,059,910.01万元;
(2)投保基金持有的安信证券828,215,403股(25.88%)的评估值为472,911.00万元;
(3)远致投资持有的安信证券237,011,732股(7.41%)的评估值为135,333.70万元;
(4)中铁二十二局持有的安信证券66,952,467股(2.09%)的评估值为38,229.86万元;
(5)杭信投资持有的安信证券66,952,467股(2.09%)的评估值为38,229.86万元;
(6)八达集团持有的安信证券36,722,467股(1.15%)的评估值为20,968.53万元;
(7)益辉咨询持有的安信证券21,500,000股(0.67%)的评估值为12,276.50万元;
(8)中合联持有的安信证券18,746,691股(0.59%)的评估值为10,704.36万元;
(9)兴业担保持有的安信证券13,390,493股(0.42%)的评估值为7,645.97万元;
(10) 德昌和益持有的安信证券13,390,493股(0.42%)的评估值为7,645.97万元;
(11) 中金国科持有的安信证券12,060,493股(0.38%)的评估值为6,886.54万元;
(12) 海南天雨持有的安信证券10,712,395股(0.33%)的评估值为6,116.78万元;
(13) 中瑞国信持有的安信证券9,373,345股(0.29%)的评估值为5,352.18万元;
(14) 浩成投资持有的安信证券8,730,000股(0.27%)的评估值为4,984.83万元。
2、标的资产的价格
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1,827,196.09万元,其中:
(1) 国投公司持有的安信证券1,856,234,699股(58.01%)的价格为1,059,910.01万元;
(2) 投保基金持有的安信证券828,215,403股(25.88%)的价格472,911.00万元;
(3) 远致投资持有的安信证券237,011,732股(7.41%)的价格为135,333.70万元;
(4) 中铁二十二局持有的安信证券66,952,467股(2.09%)的价格为38,229.86万元;
(5) 杭信投资持有的安信证券66,952,467股(2.09%)的价格为38,229.86万元;
(6) 八达集团持有的安信证券36,722,467股(1.15%)的价格为20,968.53万元;
(7) 益辉咨询持有的安信证券21,500,000股(0.67%)的价格为12,276.50万元;
(8) 中合联持有的安信证券18,746,691股(0.59%)的价格为10,704.36万元;
(9) 兴业担保持有的安信证券13,390,493股(0.42%)的价格为7,645.97万元;
(10) 德昌和益持有的安信证券13,390,493股(0.42%)的价格为7,645.97万元;
(11) 中金国科持有的安信证券12,060,493股(0.38%)的价格为6,886.54万元;
(12) 海南天雨持有的安信证券10,712,395股(0.33%)的价格为6,116.78万元;
(13) 中瑞国信持有的安信证券9,373,345股(0.29%)的价格为5,352.18万元;
(14) 浩成投资持有的安信证券8,730,000股(0.27%)的价格为4,984.83万元。
3、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发行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国投公司、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杭信投资、八达集团、中合联、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益辉咨询、浩成投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的中纺投资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中纺投资股票的交易均价,即6.22元/股。
中纺投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总数量为2,937,614,27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向国投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704,035,390股,向投保基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为760,307,066股,向远致投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17,578,294股,向中铁二十二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61,462,795股,向杭信投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为61,462,795股,向八达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33,711,460股,向益辉咨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9,737,138股,向中合联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7,209,582股,向兴业担保发行的股份数量12,292,558股,向德昌和益发行的股份数量12,292,558股,向中金国科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1,071,610股,向海南天雨发行的股份数量为9,834,047股,向中瑞国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604,790股,向浩成投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014,196股。若中纺投资股票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以经中纺投资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股份登记机关登记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认购方认购的股份限售期如下(如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另有规定或要求时,遵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或要求执行):
国投公司所认购的中纺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其持有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中纺投资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国投公司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纺投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限售期满之后,国投公司所认购的中纺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可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益辉咨询、浩成投资所认购的中纺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其持有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满之后,益辉咨询、浩成投资所认购的中纺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可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杭信投资、八达集团、中合联、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所认购的中纺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其持有股份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满之后,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杭信投资、八达集团、中合联、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所认购的中纺投资本次发行的股份可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四)期间损益归属
损益归属期间,标的资产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由中纺投资享有;标的资产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由认购方承担,认购方应按各自持股比例向中纺投资补足亏损部分。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资格的会计师审计确定。上述审计工作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根据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亏损部分由相关的认购方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纺投资补足。
损益归属期间,若目标公司有向股东分派现金红利的事项,则认购方应在交割日,以各自所获派现金红利同等金额的现金,向中纺投资进行补偿。
中纺投资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
(五)过渡期间的承诺及安排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后,各方同意相互配合并尽其合理努力以协助本次重组达成。
(1)中纺投资应负责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
(2)各方应积极协助中纺投资及有关方就本次重组取得有权部门的同意、批准或核准。
(3)认购方应积极就本次重组履行各自的内部审批程序并力争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或核准。
中纺投资在过渡期间的承诺:
中纺投资承诺在过渡期间,除协议另有规定、认购方书面同意或适用法律要求以外:
(1)中纺投资的业务经营应以正常方式进行,其应尽合理努力保持公司资产的良好状态,维系好与员工、客户、债权人、商业伙伴及主管部门的关系,制作并保存好有关文献档案及财务资料。
(2)中纺投资不得从事对中纺投资及本次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为。
认购方在过渡期间的承诺:
认购方(仅就其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承诺在过渡期间,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中纺投资书面同意或适用法律要求以外:认购方在过渡期间对标的资产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有标的资产的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完整;确保标的资产不存在司法冻结及任何在先的他项权利;合理、谨慎地运营、管理标的资产;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不从事任何对标的资产及本次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为。
(六)债权债务处理和员工安置
1、本次重组所涉标的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次重组不涉及安信证券债权债务的变更,安信证券在交割日前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协议签订后,各方应积极促使安信证券向债权人发出股份转让的通知(如需)并取得该等债权人的同意函(如需)。
2、本次重组所涉员工安置
本次重组涉及安信证券股东的变更,不涉及其员工安置问题。原由安信证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安信证券继续聘任。
(七)本次重组的实施
本次重组的实施应以下述先决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本次重组事宜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经各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2、交易各方已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本次重组涉及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政府部门批准。本次重组获得一切所需的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重组,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核准,认购方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对本次重组的核准,且该等核准没有要求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作出任何无法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各方当事人所能一致接受的修改或增设任何无法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各方当事人所能一致接受的额外或不同的义务。
本次重组的实施
1、各方同意于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的30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进行交割。
2、为了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完成交割,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可根据各方意见全部交割至中纺投资名下,也可以交割至中纺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名下。
3、认购方应于交割日向中纺投资或中纺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如涉及)交付经营标的资产所需的全部资产及资料。
4、认购方应于交割日签署根据安信证券的组织文件和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中纺投资或中纺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如涉及)所必需的文件。
5、认购方应于交割日或之后协助目标公司尽快办理将标的资产登记于中纺投资或中纺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如涉及)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纺投资或中纺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如涉及)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6、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在交割日之后尽快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于上交所及股份登记机构办理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登记、上市手续及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和备案等相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条款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中的各方均不因认购方中其他方的违约行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违约方应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国家有权部门未能批准/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九)协议成立、生效、变更及终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成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即生效:
1、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本次重组经中纺投资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且中纺投资股东大会豁免国投公司以要约方式增持中纺投资股份;
3、认购方就本次重组已获得各自内部的适当审批;
4、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已就本次重组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5、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准本次重组;
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
7、本次重组已获得其他必要的政府部门批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变更需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终止条件如下:
1、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在生效前终止。
2、本次重组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各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十)其他
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交易事项,各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将对中纺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适时作出调整和安排,同时,各方应相互配合并尽其合理努力,积极推进中纺投资的后续整合及相关资本运作。
四、非现金资产(安信证券)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认购对价资产(即持有的安信证券82,821.5403万股股份,约占安信证券总股本的25.88%)认购中纺投资非公开发行的新发行股份。
(一)安信证券基本情况
安信证券是由投保基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06年8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6]197号文《关于同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成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2006年8月22日领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11035534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信证券法定代表人:牛冠兴;《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13660000;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安信证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证券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安信证券直接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其中1家全资子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拥有分公司9家(1家筹建中)、证券营业部176家(8家筹建中)。
(二)安信证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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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信证券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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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信证券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第824号),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安信证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账面总资产为4,810,302.05万元,总负债为3,786,346.3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023,955.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13,103.03万元。 经审计后的母公司报表账面总资产为 4,468,897.17 万元,总负债为 3,446,521.37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022,375.80万元。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安信证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27,196.09万元,评估增值804,820.29万元,增值率78.72%,评估后每股价值为5.71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投保基金承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中纺投资股份,自股份持有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中纺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重组结束后,投保基金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中纺投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除上述承诺外,投保基金持有的中纺投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无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外,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协议各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情况。
七、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尚未履行的有关部门批准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4年11月17日,中纺投资召开六届二次临时董事会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1、本次重组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核准。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061 | 中纺投票 | 35 | A股股东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入方向 | 买入价格 |
738061 | 中纺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内容 | 投票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 738061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序号 | 内容 | 投票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738061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738061 | 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738061 | 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1 |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738061 | 3.01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2 | 本次股份发行的方式 | 738061 | 3.02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3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 738061 | 3.03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4 | 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 738061 | 3.04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5 | 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 | 738061 | 3.05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6 | 发行数量 | 738061 | 3.06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7 |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 738061 | 3.07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8 | 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 738061 | 3.08元 | 1股 | 2股 | 3股 |
3.09 | 限售期 | 738061 | 3.09元 | 1股 | 2股 | 3股 |
3.10 | 上市地点 | 738061 | 3.10元 | 1股 | 2股 | 3股 |
3.11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738061 | 3.11元 | 1股 | 2股 | 3股 |
3.12 | 决议有效期 | 738061 | 3.12元 | 1股 | 2股 | 3股 |
4 | 《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 738061 | 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738061 | 4.01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2 | 发行方式 | 738061 | 4.02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738061 | 4.03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4 | 配套融资金额 | 738061 | 4.04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5 | 发行数量 | 738061 | 4.05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6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738061 | 4.06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7 | 限售期 | 738061 | 4.07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8 | 募集资金用途 | 738061 | 4.08元 | 1股 | 2股 | 3股 |
4.09 | 上市地点 | 738061 | 4.09元 | 1股 | 2股 | 3股 |
4.10 | 滚存利润安排 | 738061 | 4.10元 | 1股 | 2股 | 3股 |
4.11 | 决议有效期 | 738061 | 4.11元 | 1股 | 2股 | 3股 |
5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738061 | 5.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6 |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738061 | 6.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7 | 《关于<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38061 | 7.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8 |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738061 | 8.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738061 | 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 738061 | 10.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738061 | 1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2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38061 | 12.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3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的议案》 | 738061 | 13.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14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738061 | 14.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6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6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61 | 买入 | 1.00元 | 2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61 | 买入 | 1.00元 | 3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61 | 买入 | 3.00元 | 1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61 | 买入 | 3.01元 | 2股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61 | 买入 | 4.11元 | 3股 |
序号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承诺期限 | 履约方式 | 承诺履行进展 | 履约能力分析 | 履约风险 |
1 |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国投公司、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八达集团、杭信投资、中合联、益辉咨询、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浩成投资 | 保证在本次重组中将及时向中纺投资及其为完成本次重组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纺投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中纺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 | 长期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2 | 关于真实、合法持有交易资产的承诺函 | 国投公司、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八达集团、杭信投资、中合联、益辉咨询、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浩成投资 | 对于承诺人所持安信证券的股份,承诺人已依法履行全部出资义务,该等股份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出资到位;承诺人依法享有该等股份的全部法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承诺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承诺人持有该等股份之情形;承诺人持有的该等股份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 长期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3 | 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 国投公司 | 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中纺投资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国投公司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中纺投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国投公司在中纺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 | 自中纺投资股份持有之日起36个月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益辉咨询、浩成投资 | 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中纺投资股份,自股份持有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中纺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重组结束后,承诺人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中纺投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
投保基金、远致投资、中铁二十二局、八达集团、杭信投资、中合联、兴业担保、德昌和益、中金国科、海南天雨、中瑞国信 | 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中纺投资股份,自股份持有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中纺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重组结束后,承诺人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中纺投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 自中纺投资股份持有之日起12个月 |
4 |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国投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贸易”)、投保基金、远致投资 | 2、将不会要求中纺投资给予承诺人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3、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5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国投公司 | 5、不向其他业务与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6、如果未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将本着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的原则与中纺投资协商解决 | 国投公司作为中纺投资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国投贸易 |
| 国投贸易作为中纺投资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
投保基金 | 5、如果未来承诺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将本着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的原则与中纺投资协商解决
| 投保基金作为中纺投资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
6 |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 国投公司、国投贸易 | 1、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中纺投资或其他股东的利益,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中纺投资资金或要求中纺投资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2、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纺投资造成的直接损失 | 长期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7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国投公司、国投贸易、投保基金 | 保证中纺投资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六款关于“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证中纺投资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 长期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8 | 中纺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中纺投资 | 中纺投资保证在本次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纺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中纺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中纺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 | 长期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9 | 中纺投资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处罚、调查的承诺函 | 中纺投资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或承诺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长期 | 已签署承诺函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有能力如期履行 | 无 |
名称: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20层 |
法定代表人: | 刘洪涛 |
注册资本: | 630,000万元 |
工商注册号码: | 100000000039745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筹集、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京税证字110102710933606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360-6 |
通讯地址: |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20层 |
邮编: | 100034 |
通讯方式: | 010-12386;hjzx@sipf.com.cn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796,054.61 | 4,204,553.02 | 3,636,020.37 |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 1,786,418.41 | 836,614.69 | 825,734.35 |
资产负债率(%) | 69.18% | 80.10% | 77.29% |
项目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955,368.21 | 24,710.24 | 17,521.22 |
利润总额 | 944,188.53 | 14,545.74 | 10,196.95 |
净利润(包含少数股东损益) | 748,260.02 | 10,880.33 | 5,123.40 |
净资产收益率(%) | 41.89% | 1.30% | 0.62%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刘洪涛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否 |
杨明基 | 副董事长 | 中国 | 甘肃兰州 | 否 |
宋卫刚 | 副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否 |
马东浩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张小威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否 |
邱东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 2014年6月30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48,103,020,516.44 | 38,656,337,565.99 | 30,174,437,099.32 |
负债总额 | 37,863,462,973.60 | 28,946,639,785.28 | 20,221,319,764.67 |
净资产(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 10,239,557,542.84 | 9,709,697,780.71 | 9,953,117,334.65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0,131,030,326.64 | 9,591,384,911.50 | 9,909,458,590.59 |
项目 | 2014半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1,141,166,062.56 | 2,438,568,192.93 | 1,678,088,013.65 |
利润总额 | 575,757,503.20 | 701,733,125.48 | 448,105,951.94 |
净利润(包含少数股东损益) | 417,884,566.22 | 502,141,546.75 | 323,194,791.88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7,522,925.22 | 516,355,609.55 | 328,695,065.07 |
(下转A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