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4-049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刊登在2014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2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60,002,644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473,800,224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6,202,42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4.17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30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9.87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0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 |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票数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01 | 选举曹江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1.02 | 选举张毓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1.03 | 选举蔡国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1.04 | 选举常张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1.05 | 选举周森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1.06 | 选举裴鸿雁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1.07 | 选举李怀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1.08 | 选举储一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1.09 | 选举陆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60,002,644 | 是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01 | 选举陈学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560,002,644 | 是 |
2.02 | 选举胡金玉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560,002,644 | 是 |
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2014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2014-04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任保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50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怀奇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储一昀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曹江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毓强先生、蔡国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曹江林、张毓强、蔡国斌、常张利、李怀奇、储一昀、陆健,主任委员由曹江林担任;
2、审计委员会成员:储一昀、李怀奇、蔡国斌,主任委员由储一昀担任;
3、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怀奇、储一昀、陆健、曹江林、张毓强,主任委员由李怀奇担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李怀奇、储一昀、陆健、曹江林,主任委员由李怀奇担任。
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毓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汪源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聘任李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履历附后)。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国明先生、周森林先生、龚遂先生、汪源先生、曹国荣先生、项茹冰女士、丁成车先生、李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履历附后)。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聘任沈国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履历附后)。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4年12月5日14: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管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履历
一、曹江林先生,1966年9月生,研究员,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张毓强先生,1955年9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玻纤副董事长、总经理。
三、蔡国斌先生,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玻纤监事、董事、副总经理,北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四、杨国明先生,1973年10月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巨石九江公司董事长、巨石成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五、周森林先生,1961年4月生,经济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六、龚遂先生,1956年1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清华大学研究生。
现任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七、汪源女士,1976年7月生,美国达特茅斯塔克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
曾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ING北美保险公司财务分析师,美国Wolfacre Global Management 股票分析师,美国Oliver Scholars Program财务顾问。
八、曹国荣先生,1973年7月生,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九、项茹冰女士,1965年12月生,加拿大皇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国圣戈班维特克斯(中国)人事总监、杭州圣戈班维特克斯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工厂厂长,杭州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
十、丁成车先生,1981年12月生,中共党员,铜陵学院专科。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裁助理、财务总监。
十一、李畅女士,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自2006年12月起,担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12年1月起,担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
十二、沈国明先生,19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52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 |
候选人:监事一 | 2.01 | 200 | 100 | |
候选人:监事二 | 2.02 | | 100 | 200 |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53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14: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7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8]544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1000001003154。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8]544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110000009797733。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14年11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全文。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登记手续
(一)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28日9:30-11:3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
(三)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他人出席,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五、网络投票有关事项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2月5日9:30-11:30,13:00-15:00
(二)网络投票平台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139190
传真:010-68139191
邮编:100036
联系人:肖楠
(二)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是 |
2 | 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2.01 | 选举唐兴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否 |
2.02 | 选举邱中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否 |
(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两名监事候选人;
(2)投给两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议案名称 | 表决票数(股) |
2、《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股东代表监事 | 唐兴华 | |
邱中伟 | |
(3)请在“表决结果/表决票数(股)”一栏填写具体投票数,该票数为同意票票数;
(4)如反对或弃权,无需填写票数。 |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
(二)表决方法
分项表决:
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76 | 玻纤投票 | 3 | A股股东 |
(三)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XXXXXX》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申报股数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2.01 | 选举唐兴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01元 | |
2.02 | 选举邱中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02元 | |
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多名监事候选人;
2、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XXXXXX》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XXX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XXXXXX》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XXX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2名监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XXX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5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本人出席的监事2人;监事赵军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胡金玉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学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监事会的监督效果,同意增选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沈国明先生担任;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唐兴华先生和邱中伟先生,股东代表监事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届时股东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监事候选人履历附后)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履历表
一、唐兴华先生,1953年生,中国台湾,先后毕业于台湾Taiwan Chen Chi University,在房地产、国际贸易、复合材料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2003-2007年间,曾担任Suntech Craft, Inc.(主要从事电脑多媒体业务)总裁。目前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二、邱中伟先生,1968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工程学学位。2003年获美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和香港科技大学EMBA学位。
现任弘毅投资董事总经理、合伙人。邱中伟先生曾任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银泰控股有限公司(SH 600683)董事长、总裁。加入银泰控股之前,邱中伟先生一直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工作,负责项目计划、发展、国际合作和投资者关系等工作。
三、沈国明先生,19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学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