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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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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91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查阶段性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4年10月15日公告:2014-078),审议通过并选举新的第九届董事会与第八届监事会人员,并于10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详见2014年10月24日公告:2014-081),审议通过并聘任新的高管班子。公司自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成员确立后,积极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下属企业管理工作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法律规范运作,积极开展自查。现将针对公司子公司有关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异常情况的自查结果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依据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现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罗岑”)和子公司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酒航”)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存在重大违规行为。2014年6月12日,甘肃酒航的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8970188000111249)将数额为人民币471,400,000.00元的资金划转到深圳市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的账户(账号:44201600600052512516)。2014年7月23日,中铁罗岑的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8970188000091895)将数额为人民币381,382,694.00元的资金划转到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的账户(账号:44201600600052512516)。上述资金划转使用行为,均为中铁罗岑与甘肃酒航在未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并且未经相关会议审议决议通过情况下的擅自决策后的行为。

 二、相关决定

 为规范公司的运作管理与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依据自查所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1、对上述两个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免职或开除的处理。

 2、公司近期将与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就相关情况进行交涉,根据募集资金

 的用途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司的权利,追讨上述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挽回损失。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留进一步处罚和追索的权利。

 4、成立由董事长邓小壮任组长,财务总监张卫东任副组长的募集资金追讨

 工作小组。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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