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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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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7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17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将其持有的限售股10,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54%)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公告编号:2014-073)

 2014年11月14日,公司接江苏伟伦的通知,因合同事项履行完毕,上述江苏伟伦质押给东方证券的本公司限售股10,1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2.3354%)已于2014年11月13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目前,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259,343股中合计质押15,100,000股,占江苏伟伦持有宏达新材股份的9.1372%,占宏达新材公司总股份的3.4915%。

 特此公告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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