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4-085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公司总股份数为460,800,0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7,811,8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8.1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67,466,9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8.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44,91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749%。
2、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补充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7,664,6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14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康晓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4-086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先生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11月6日,吴桂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6,500,000股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详见2013年1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8)。2014年11月10日,吴桂昌先生已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桂昌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103,4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21%。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57,8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2.4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5%。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