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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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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年底前需报送
未来三年资本补充规划
□本报记者 蔡宗琦

 □本报记者 蔡宗琦

 

 中国证券业协会13日消息,为推动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资本管理机制,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资本质量,强化资本约束,促进行业科学、可持续发展,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和《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于12月31日前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切实可行的未来三年资本补充规划。各证券公司年内必须通过经董事会批准的三年资本补充规划,三年内要将资本至少补充一次。部分资本实力较弱或资本实力与业务规模不匹配的公司应在一年内补充资本一次。

 资本补充规划至少应包括:公司的资本政策和内部资本充足目标、规划期内预计的资本占用和资本需求、资本补充触发条件、资本补充工具和资本补充渠道的可行性分析、对资本充足性和资本质量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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