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4-08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借款贰亿元人民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经营所需的贷款、保函、票据等以及办理银行授信事宜,该合同经总经理签订后生效。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肖兴路;

 3、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4、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规模:贰亿元人民币。于2014年10月28日一次提取;

 2、借款期限:壹年,自2014年10月28日始至2015年10月28日;

 3、借款利率:6.6%(年利率);

 4、利息支付:按季结息,付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最后一次付息日为合同到期日;

 5、借款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黄文佳先生签署个人担保。

 三、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推动作用。

 四、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