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4—088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1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1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关于公司以母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确定的净资产向全资子公司遂宁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缴付出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现拟通过以公司母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确定的净资产对全资子公司遂宁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高金”)缴付出资的方式对公司部分置出资产进行整合。
遂宁高金目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认缴5,000万元,占遂宁高金注册资本的100%,截至目前公司实缴出资200万元,尚有4,800万元出资未缴付,公司拟以母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确定的净资产向遂宁高金缴付该等出资。
根据四川君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川君和评报字[2014]第3号《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整合涉及的公司部分资产与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值为107,603.55万元,负债评估值为49,176.9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58,426.58万元。根据XYZH/2014CDA100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整合涉及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02,397.75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48,954.9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3,442.78万元。
公司拟参考川君和评报字[2014]第3号评估报告结果,将该评估报告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即公司资产整合涉及的资产及负债)确定的净资产,按经XYZH/2014CDA1001号《审计报告》审计的账面价值作价53,442.78万元,向遂宁高金缴付出资,其中4,800万元为公司缴付的实收资本,其余48,642.7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宜宾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向宜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1,4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2014年11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4—089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为子公司宜宾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高金”)向宜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1,4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情况
宜宾高金,成立于1998年2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达明,注册地址:宜宾市水池街24号,主要从事生猪收购、屠宰、加工、销售。本公司持有宜宾高金100%的股权。
截止2014年6月30日,宜宾高金总资产7,536.96万元,净资产2,561.04万元。2014年1-6月宜宾高金营业收入13,636.66万元,实现净利润49.5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
1、保证方式: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3、保证期间:合同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满之日后一年。
4、保证责任: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本公司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本公司持有宜宾高金100%股权。为了支持宜宾高金的发展,公司本次为宜宾高金提供保证担保向宜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认为宜宾高金有能力偿还本次贷款。同意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2、截止本次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4,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96%,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4,4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2.96%,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3,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2%;为购买“高金. 凤琴岚湾”按揭贷款客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8%,截止2014年6月30日,实际发生额为8,330.21万元;为公司生猪养殖示范小区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6%。
六、其他
本公司目前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之中,宜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针对该重大事项出具了债务转移的同意函。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4—090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召集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8日
六、会议主要议题: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宜宾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向宜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1,4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4年1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7、出席会议办法:
(1)会议出席对象:
①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②凡在2014年11月18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⑤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⑥登记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8、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①投票代码:362143
②投票简称:高金投票
③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④在投票当日,高金食品“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⑤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下午15:00。
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③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9、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怀彦 韩斌
联系电话:0825-2651999 传真:0825-2651999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2900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