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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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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4-103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4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名(其中两名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一名个人股东参加现场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586,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664%。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为83,492,4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6757%;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为9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07%;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为4,792,1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为4,698,2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为9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出席会议(包括现场和网络)持有有表决权股份83,586,380股的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83,58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4,792,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四、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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