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为实现雨污分流,将厂区废水进行合理回收利用,使废水排放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拟对其拥有的火电机组实施废水治理改造EPC项目(EPC范围包括项目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原有旧设备拆除及升级改造、控制系统新建及改造、新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质保期服务以及性能试验配合等技术服务等)。上述废水治理改造EPC项目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该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治理改造EPC项目招标的中标通知》,确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间接控股的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朗新明环保”)为中标方,根据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汉川一发拟于近期与朗新明环保签署相关协议文件,上述项目的中标总金额为30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5层501、502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5层501、502
法定代表人:程日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3136666
主营业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含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市政及工业水处理研究、开发;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销售、安装、调试、维修自行开发的产品。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2、关联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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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对火电机组实施废水治理改造EPC项目,工程项目包括全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工业冷却水回收利用工程、含煤废水处理工程和综合废水处理回用工程。合同总金额3017万元。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各投标方报价情况、设备质量和技术能力,最终确定朗新明环保为中标方,中标金额3017万元。
五、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的具体细节尚在协商过程之中,公司将就有关事项进展做进一步披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雨污分流,将厂区废水进行合理的回收利用,根据全厂现有排水管道情况,汉川一发拟实施废水综合治理工程。朗新明环保是国内环保领域在大型火力发电厂水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厚的工程管理经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述废水治理改造EPC交由朗新明环保完成后,汉川一发发电机组废水排放将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上述技改项目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由于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完工后将形成固定资产,上述废水改造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资产、负债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国电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3.28亿元。
八、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 关于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治理改造EPC项目招标的中标通知;
2. 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