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券商加杠杆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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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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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杠杆之路不平坦

 和其他金融企业相比,证券公司的杠杆提升之路并不平坦。

 2004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05年1月,证监会机构部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问题的通知》。5家证券公司于2005年各发行了一期期限为91天、合计2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2006年后,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证券公司未再发行短期融资券。

 直到2012年,首届证券行业创新大会召开后,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发文表示,经与人民银行沟通,2004年发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继续有效,证券公司可继续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随后大批券商推出了短期融资券。

 经过两年多扩展,加上此次短期公司债放行,目前证券公司表内可以增加杠杆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及短期公司债等。证券行业的整体杠杆倍数已经从2012年底的1.6倍升至2014年三季度的2.2倍。

 其中上市券商因为拥有公司债这一工具,杠杆率的提升尤其明显。申银万国统计了2014年三季报数据,发现上市券商总体杠杆为3.5倍,较2013年三季度增加0.91倍。剔除客户保证金负债之后的杠杆水平为2.58倍,同比增加0.7倍。剔除由于自营业务中债券抵押产生的负债和客户保证金之后的杠杆水平为1.83倍,同比增加0.33倍。其中大券商的有效杠杆显著高于中小券商,行业整体有效杠杆为1.83倍,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和华泰证券等大券商均在2倍杠杆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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