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4—62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 接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通知,阳光凯迪拟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股票简称:凯迪电力,股票代码:000939)自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

 后经公司与阳光凯迪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4年10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因本事项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故本公司“11凯迪债”(代码:112048)不停牌。

 本公司承诺最晚将于2014年11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此期间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5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4—63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10月已投运电厂发电量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旗下16家生物质电厂当月累计完成发电28584万千瓦时。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