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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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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2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共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599,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本次减持后,广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1,752,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3%,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广新集团竞价交易2014.1.8- 2014.2.2840.953,526,9490.91
竞价交易2014.10.8- 2014.10.3126.142,072,7960.36
合计-5,599,7451.27

注:广新集团在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减持3,526,949股,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的0.91%,权益分派实施后减持2,072,796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的0.3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 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 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广新集团无限售条件股份119,115,48420.6111,752,26519.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119,115,48420.6111,752,26519.33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根据广新集团首次减持前持有股份(79,410,323股)为基数,经实施2013年权益分派实施股票转增后股数换算而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新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自公司上市以来,广新集团累计减持比例为3.71%。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广新集团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公司将督促广新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广新集团关于减持省广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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