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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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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4-057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公司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51,900,2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850,928,469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71,80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8.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38.70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04

(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本次会议主持人:马兴田先生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结果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现场和网络合计851,814,36799.9972,7100.0113,2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59,00798.8372,7100.9913,2000.18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78,86799.9972,7100.0148,7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7,223,507 98.3572,7100.9948,7000.66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78,86799.9972,7100.0148,7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23,50798.3572,7100.9948,7000.66
2.3债券品种及期限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89,06799.9972,7100.0138,5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33,70798.4972,7100.9938,5000.52
2.4债券利率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89,06799.9972,7100.0138,5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33,70798.4972,7100.9938,5000.52

2.5募集资金用途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78,86799.9972,7100.0148,7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23,50798.3572,7100.9948,7000.66
2.6发行方式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89,06799.9972,7100.0138,5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33,70798.4972,7100.9938,5000.52
2.7上市场所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89,06799.9972,7100.0138,5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33,70798.4972,7100.9938,5000.52
2.8决议的有效期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89,06799.9972,7100.0138,5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33,70798.4972,7100.9938,5000.52
2.9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89,06799.9972,7100.0138,5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33,70798.4972,7100.9938,5000.52
2.10偿债保障措施现场和网络合计851,789,06799.9972,7100.0138,5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7,233,70798.4972,7100.9938,5000.5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的李彩霞、陈桂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康美药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4-058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3日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债券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确定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附第5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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