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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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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控股股东增持75万股
□本报记者 王荣

 □本报记者 王荣

 

 阳光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2014年1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5万股,均价为13.2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根据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阳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包括本次增持)。

 今年前三季度,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72.52亿元,同比增长44.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3亿元,同比增长77.58%。基本每股收益0.64元。阳光城表示,营业收入增长,是由于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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