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7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的通知,盈方微电子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5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7%)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为1094天,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29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0月27日,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
截止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211,692,57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2%;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1,52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11%。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8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定于2014年11月3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17楼三单元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原“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 288 号投资广场第五层 A-3 座(邮政编码434021)”变更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邮政编码434000)”(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涉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股本,且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实施完成,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272,209,120元变更为人民币816,627,360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设 1 名副董事长,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部分基本信息已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将完整版的公司章程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原第2条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公司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20000000011292。
公司前身为荆州地区物资开发公司,根据1992年8月12日湖北省体改委鄂改(1992)6号文,公司更名为“湖北荆州天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3年2月16日作出的《关于湖北荆州天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鄂改(1993)7号),公司更名为“湖北天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审议,于1997年4月22 日公司更名为“湖北天发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关的工商手续。2003年12月26日,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湖北天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月7日,经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为第2条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公司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20000000011292。
公司前身为荆州地区物资开发公司,根据1992年8月12日湖北省体改委鄂改(1992)6号文,公司更名为“湖北荆州天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3年2月16日作出的《关于湖北荆州天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鄂改(1993)7号),公司更名为“湖北天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审议,于1997年4月22 日公司更名为“湖北天发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关的工商手续。2003年12月26日,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湖北天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月7日,经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8月16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名称由“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28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原第5条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88号投资广场第五层 A-3 座邮政编码:434021。
修改为第5条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邮政编码:434000。
原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209,120元。
修改为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6,627,360元。
原第 67 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修改为第 67 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原第106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
修改为第106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原第111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111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原第113条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为第113条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已满,并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在2014?年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并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实施状况进行审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等相关事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议案》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董事王国军先生、张韵女士、艾有关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陈继祥先生、张川女士的辞职报告,王国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韵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艾有关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陈继祥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川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五名董事、独立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并且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故在新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在新补选的董事就任后,王国军先生、艾有关先生、陈继祥先生、张川女士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张韵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
公司董事会对王国军先生、艾有关先生、张韵女士、陈继祥先生、张川女士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决策效率,现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志成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江伟杰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元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无异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4年11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决策效率,现公司董事会提名沈红波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马萍女士增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无异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4年11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4年11月19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三、四、五、七、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候选人简历:
陈志成,男,197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 EMBA 在读,具有多年电子行业从业经验。2008 年 1 月,创建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现任上海盈方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兼任深圳市总商会副会长、深圳市温州商会荣誉会长。
陈志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伟杰,男,1963年出生,美国籍,台湾清华大学电机工程学士,美国俄勒冈医学科技大学科技管理硕士,曾任 Honeywell 系统工程师,Mentor Graphics 应用工程师、技术市场经理、业务经理,Dynapro (3M子公司)资深设计工程师,Xinex Networks 资深芯片设计工程师,CAF Technology 北美区业务总监,Synopsys产品行销总监、业务发展总监,现任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伟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元,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上海青浦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吾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红波,男,1979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2007年在清华大学金融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哈佛大学商学院(HBS)访问学者,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副教授,中科招商集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
沈红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萍,女,1964年出生,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学士,首都经贸大学商经系企业管理硕士班、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哲学博士班毕业。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发行上市处牵头副处长,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锡华实业投资集团副总裁,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北京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四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天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亿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萍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8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 11月3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17楼三单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长顾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辞职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长顾昕先生、监事武佩利先生的辞职报告,顾昕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及监事职务;武佩利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由于上述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新监事之前,顾昕先生和武佩利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在新补选的监事就任后,顾昕先生、武佩利先生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顾昕先生、武佩利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提出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监事会提名赵艳萍女士、蒋敏女士增补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艳萍,女,1962年出生,?沈阳药科大学药学专业学士、大连理工大学 MBA 。曾任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正大制药集团(泰国正大集团)副总裁,美国BMP太阳石公司(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COO兼副总裁,内蒙古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西药科科长,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药厂副厂长,山东正大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安康正大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药学会生化与生物技术药物专业委员会委员,医药经济报编委,北京万国法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艳萍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敏,女,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蒋敏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8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蒋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蒋敏女士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蒋敏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10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会议,经公司职工代表投票选举,补选丁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丁强,男,1979年出生,200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并行处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计算机体系结构专业。先后任职上海杰得微电子、飞思卡尔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现任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产品运营部副总监。
丁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8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1月19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11月1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11月1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4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17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1关于补选陈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2关于补选江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3关于补选李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1关于补选沈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2关于补选马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1关于补选赵艳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2关于补选蒋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6、7、8将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进行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1月1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大厦17楼3单元
联系人:金志成
电 话:021-32506689
传 真:021-62263030
邮政编码:20005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
2、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盈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670
(3)“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即议案6、7、8)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6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6.01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1),6.02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
报价格 |
| 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00元 |
| 1 | 审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 1.00元 |
| 2 | 审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 2.00元 |
| 3 | 审议《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 3.00元 |
| 4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4.00元 |
| 5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元 |
| 6 | 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00元 |
| 6.1 | 关于补选陈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1元 |
| 6.2 | 关于补选江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元 |
| 6.3 | 关于补选李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3元 |
| 7 | 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00元 |
| 7.1 | 关于补选沈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1元 |
| 7.2 | 关于补选马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2元 |
| 8 | 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8.00元 |
| 8.1 | 关于补选赵艳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8.01元 |
| 8.2 | 关于补选蒋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8.02元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至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1至议案5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议案6、7、8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总票数为其所持有效表决股数乘以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票数 |
“委托数量”填报说明如下:
①每位股东持有的选举相关候选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监事)人数之积。
②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候选监事实行分开投票。
③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所持表决权票数全部集中或分散投向任何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候选监事),但在对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候选监事三个类别进行投票时,每个类别中所投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其在该类别中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
例如,某股东持有100股股份,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为3名,则股东对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00票(即100股×3=300票)。股东可以将300票平均投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3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300股。
(5)在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8)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表决意见 | |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1审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 | | |
| 2审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 | | |
| 3审议《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 | | |
|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6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注: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3,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您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投给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3)请在以下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6.01关于补选陈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股 |
| 6.02关于补选江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股 |
| 6.03关于补选李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股 |
| 7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注: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您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投给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3)请在以下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7.01关于补选沈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股 |
| 7.02关于补选马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股 |
| 8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注: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您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两名监事候选人;(2)投给两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3)请在以下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8.01关于补选赵艳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同意:( )股 |
| 8.02关于补选蒋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同意:( )股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议案1、2、3、4、5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上述议案6、7、8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与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之积的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集中或分散进行表决,但其表决的票数累积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总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8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马萍,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盈方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次,未出席会议_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马萍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马萍(签署)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8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沈红波,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盈方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次,未出席会议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沈红波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沈红波(签署)
日 期:2014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8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马萍 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08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沈红波 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盈方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3日